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7)日指出,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於去(2022)年合作購買的15件「液態玩具」中,有4件玩具不符合「生物性」、「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等檢測與查核,目前皆已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回收改正。經濟部指出,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除了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等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外,也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的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安全,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應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等5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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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市售「液態玩具」安全性,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 於去(2022)年購買15件「液態玩具」,依據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進行「生物性」檢測,並依據「商品檢驗法」及前述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結果在「生物性」檢測中有1件不符合,「中文標示」查核中有2件不符合,「商品檢驗標識」查核也有1件不符合。

標準檢驗局說明,「液態玩具」是指具液態、黏稠或成分中含水比例高的玩具,像是史萊姆黏土玩具、指畫顏料、吹泡泡玩具等,兒童使用該玩具時,會直接與本體液態狀接觸,若長期使用生物性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容易引發過敏性皮膚炎。

標準檢驗局表示,此次「生物性」、「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等4件不符合者,皆已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回收改正。

標準檢驗局指出,「液態玩具」已列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應於進入市場前完成檢驗程序,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若發現不合格者,將立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在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的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安全,同時,也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玩具,首先應注意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的玩具,以及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同時也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主要成分或材質、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

另外,在選擇適合兒童年齡的玩具時,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在使用玩具前後應保持洗手習慣,並注意使用時間,也應隨時警惕,勿讓孩童將玩具碰觸口中,以免攝入塑化劑、重金屬等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