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農曆年前,許多公司行號都會結案年度公司企劃以迎接新的一年,不過兩大電信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併購案恐怕還有的等。NCC今(4)日召開第1048次委員會議討論兩大電信合併案,不過副主委翁柏宗受訪表示,由於與數發部分家合併程序執掌內容,還需要進行程序釐清,承諾會盡快與數發部聯絡,續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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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柏宗指出,由於台灣大哥大申請合併台灣之星案及遠傳電信申請合併亞太電信案,涉及需與數發部扣合,作處分時要與數發部如何分配職掌,程序要釐清清楚,今天是實質的第一次內容討論,委員還沒有把很多東西說清楚,NCC就業者申請遞件後,完備行政程序或是邀集相關部會討論的都會做,都還在程序當中。

此外,由於此次合併案涉及龐大,「可能是5變4家或是5變3家,如果變成3家,在全世界也是首次」,至於和數發部的討論進度,翁柏宗指出,數發部在12月19號到會協商,之後還有正式回函書面意見,委員對於相關回覆事項有討論,相關還有事實要釐清,相關重點還是電信管理法52條到64條,而兩家的合併案都有超頻的情事,因為現在頻率的管理是數發部負責,當然時程上許多利害關係人都在關心,我們研究了了很多歐洲地區的合併案,是不是能讓消費者更有選擇、資費不上漲等等都有討論。

翁柏宗說明,亞太和台灣之星確實在經營上有些困難,NCC也注意到網路回應的消費者權益、網路的決議等等,下週會盡快找數發部進行協商,也要儘速取得回應,「我想今天下午就會進行了」,之後也會密集討論,內容像是改配頻譜、核准營運計畫等等,不過現在已經變成兩個單位了,所以有一些程序要釐清清楚。

翁柏宗重申,今天是委員第一次就實質內容進行審查,過去在業者遞件申請後已經舉辦了專家學者諮詢、聽證會,也請數發部到會協商,對於產業發展與市場競爭議題也請公評會到會研商,今日委員會就電信管理法第26條第6項所規定的資源合理分配、產業發展、用戶權益、市場競爭、國家安全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