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保障警消人員健康權及加班合理補償,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通過,從今年1月1日起,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每人每月支領上限,從原先1萬7000元提高至1萬9000元。
行政院人事總處表示,內政部考量為維護外勤警消人員健康權及適度調高超勤加班費限額,將有助於激勵工作士氣,在參酌超勤加班費時數現況,並經徵詢地方主管機關意見後,建議外勤警消人員超勤加班費上限由1萬7000元調整為1萬9000元,並經人事總處簽陳行政院核定,更是22年來首次調漲。
人事總處表示,未來內政部將持續檢視警消人員勤務編排妥適性,適時滾動檢討超勤加班費之限額,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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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總處表示,未來內政部將持續檢視警消人員勤務編排妥適性,適時滾動檢討超勤加班費之限額,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