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集團旗下面板廠中華映管,為在中國借殼上市,在中國要求下,簽立19項不平等承諾事項,卻僅公布利多消息,影響投資人判斷與選擇,前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林蔚山夫婦及幹部等5人涉違反《證交法》財報不實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8)日駁回上訴,仍判林蔚山夫婦等人無罪。
北檢認為,林郭文艷、林蔚山、華映前總經理林盛昌、前財務長簡永忠、汪志成等人,於大同公司、華映公司2010年第1季至2018年第3季財務報告中,隱匿重大契約承諾,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起訴5人。
林郭文艷開庭時辯稱,她雖是華映董事,但營運由總經理負責,她未參與營運,她信任專業意見卻被牽扯進去;林蔚山也辯稱,承諾書沒有公布可能是一時疏忽。
北院認為,相關資訊在客觀上不具「重大性」,也非財報上應揭露事項,無法認定林郭文艷等人有「舞弊」的主觀犯意,更無法認定是藉此掩飾收益或營收趨勢,判處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今天二審宣判,將上訴駁回,維持無罪判決。
大同第二代董事長林挺生2006年過世後,由兒子林蔚山接棒。2019年,林蔚山因掏空公司被判8年定讞入獄,董事長職於2018年交給妻子林郭文艷。因大同長期營運低迷,引發公司派、市場派爭奪經營權,最終於2020年間,由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為首的市場派拿下全數董事席位,百年老店大同正式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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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郭文艷開庭時辯稱,她雖是華映董事,但營運由總經理負責,她未參與營運,她信任專業意見卻被牽扯進去;林蔚山也辯稱,承諾書沒有公布可能是一時疏忽。
北院認為,相關資訊在客觀上不具「重大性」,也非財報上應揭露事項,無法認定林郭文艷等人有「舞弊」的主觀犯意,更無法認定是藉此掩飾收益或營收趨勢,判處無罪。檢方不服提上訴,高院今天二審宣判,將上訴駁回,維持無罪判決。
大同第二代董事長林挺生2006年過世後,由兒子林蔚山接棒。2019年,林蔚山因掏空公司被判8年定讞入獄,董事長職於2018年交給妻子林郭文艷。因大同長期營運低迷,引發公司派、市場派爭奪經營權,最終於2020年間,由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為首的市場派拿下全數董事席位,百年老店大同正式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