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酒駕零容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近期強力執行酒駕裁罰專案。台北市一名曾姓男子去年拒絕酒測遭罰18萬元,曾男只繳了1萬元後就不再繳納,經台北分署扣押他每月薪資,曾男隔天就將欠款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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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分署指出,年約40歲的曾男,於2021年11月間,在長安東路住家附近開車遇警方臨檢,因拒絕酒測在現場跟警察盧了很久,警方依法以「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予以開罰18萬元。

同年12月底,曾男前往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稱可以分18期繳納,每月繳1萬元,但僅繳1期就未再繼續繳納。全案在今年10月間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台北分署發現,曾男名下無存款或不動產,但有一輛2012年份3500C.C.的保時捷,在忠孝東路四段一家規模不大的有限公司有薪資所得。執行人員通知曾男處理但未理會,遂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他薪資。

隔天,曾男即在一位年長者陪同下至台北分署,年長者從牛皮紙袋中拿出現金17萬元,很客氣地表示要繳清所欠全部餘款,執行人員深感訝異。期間,曾男皆不發一語,相當低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