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造成46死43傷亡慘劇,涉嫌主嫌黃格格一審被依放火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正在審理中,因羈押期限將屆,高雄高分院認為黃格格涉案情節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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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亡慘劇的縱火兇嫌黃格格,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依放火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圖/高市府堤供)
▲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亡慘劇。(圖/高市府堤供)
回顧本案,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火災,竟是黃格格因感情猜忌,心生怨恨,在酒後情緒失控,欲藉點火滋事讓郭姓男友難堪,結果引發重大火災害無辜生命死亡。

偵訊過程中,黃格格否認傳訊息給郭男,供詞反覆,拒絕測謊,行使緘默權,但檢方仍認定黃格格蓄意引燃火源,導致發生大火,造成46人死亡。

法院審理時,黃格格從頭至尾否認有縱火的犯行,更沒有殺人的犯意,但高雄地院合議庭依據消防局鑑定報告,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