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彭文正告發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案,台北地院今(23)日判彭文正敗訴。隨後,法院政風處針對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在11月30日法官張詠惠諭知辯結時,他拍桌大罵法官「混蛋」一事蒐證,傍晚5點宣判後即函請北檢,依《刑法》140條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罪告發,另依《律師倫理規範》及《律師法》相關規定函請台東地檢署、台東律師公會、全國律師聯合會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
律師張靜涉嫌違反的法條,除《刑法》140條外,還包括《律師倫理規範》25-1、25-2、25-3以及《律師法》35-2、43條等。
台北地院宣判後半小時,法院公布判決理由。北院行政庭長周玉琦說,法官認為,原告彭文正請求確認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沒有受確認判決的法律上利益,即不具備權利保護的必要,不應准許。
另外,被告蔡英文取得博士學位的歷程與卷內提出證據均相符,倫敦大學LSE於1984年2月8日寄發正式通知書,記載蔡英文論文題目、專業領域及通過博士學位考試,獲頒倫敦大學LSE博士學位。倫敦大學、英國政經學院聲明及ICO均一致表明蔡英文於1984年2月經2位口試委員審查論文後,獲頒博士學位。
至於彭文正等人質疑論文是散裝而非精裝版部分,經法官當庭勘驗,論文外觀紙張呈現泛黃陳舊歲月的痕跡,應為年代久遠的舊物,雖然是散裝,與正式論文應為裝訂成冊的樣式不符,難認論文為蔡英文提交校方審核的正式合格論文,但可以認定是蔡英文1983年製作論文的原稿。
蔡英文雖未提出1983、1984年間合格通過倫敦大學LSE審核的論文以消除爭議,但她確有獲頒倫敦大學LSE博士學位,縱然LSE、總圖SHL、高等IALS等圖書館現在都沒有收藏精裝版論文,但這也屬於圖書館保存的問題,無從以此推論蔡英文有無交付精裝版論文或歸責於蔡英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北地院宣判後半小時,法院公布判決理由。北院行政庭長周玉琦說,法官認為,原告彭文正請求確認蔡英文博士論文不存在,沒有受確認判決的法律上利益,即不具備權利保護的必要,不應准許。
另外,被告蔡英文取得博士學位的歷程與卷內提出證據均相符,倫敦大學LSE於1984年2月8日寄發正式通知書,記載蔡英文論文題目、專業領域及通過博士學位考試,獲頒倫敦大學LSE博士學位。倫敦大學、英國政經學院聲明及ICO均一致表明蔡英文於1984年2月經2位口試委員審查論文後,獲頒博士學位。
至於彭文正等人質疑論文是散裝而非精裝版部分,經法官當庭勘驗,論文外觀紙張呈現泛黃陳舊歲月的痕跡,應為年代久遠的舊物,雖然是散裝,與正式論文應為裝訂成冊的樣式不符,難認論文為蔡英文提交校方審核的正式合格論文,但可以認定是蔡英文1983年製作論文的原稿。
蔡英文雖未提出1983、1984年間合格通過倫敦大學LSE審核的論文以消除爭議,但她確有獲頒倫敦大學LSE博士學位,縱然LSE、總圖SHL、高等IALS等圖書館現在都沒有收藏精裝版論文,但這也屬於圖書館保存的問題,無從以此推論蔡英文有無交付精裝版論文或歸責於蔡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