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騙扁小子」稱號的黃琪(本名黃照岡),5年前與3名男友交往時,涉盜刷他們的信用卡,一審遭判1年4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20)日開庭,黃琪告訴法官,他有做得事他都願意承認,也從來沒有要求要從輕量刑,但他沒做的事也希望法官能明察。全案將在明年1月17日宣判。
今天開庭時,黃琪仍否認犯罪,辯稱他刷信用卡前都有獲得對方授權,還稱這案子從2017年發生至今已經非常多年,期間也發生很多事情,「我有做的事情,都願意承認,但沒有做的事情,請庭上明察」。
黃琪說,以前的生活不應該繼續下去,他也是最近認清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問題,希望案子能盡快結束,讓他重新開始,「不想再造成法院負擔了」。
詐欺慣犯黃琪,年輕時曾以塔羅牌詐騙前總統陳水扁而聞名全台,十幾年來,也是前科累累。
2017年3至6月間,黃琪周旋於任姓、葉姓、周姓3名男友間,並涉嫌盜刷他們的信用卡,金額分別是2.8萬元、4萬多元、3240元。
新北地院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判1年4月,得易科罰金。黃琪上訴,高院今辯論終結,合議庭定明年1月17日上午10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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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琪說,以前的生活不應該繼續下去,他也是最近認清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問題,希望案子能盡快結束,讓他重新開始,「不想再造成法院負擔了」。
詐欺慣犯黃琪,年輕時曾以塔羅牌詐騙前總統陳水扁而聞名全台,十幾年來,也是前科累累。
2017年3至6月間,黃琪周旋於任姓、葉姓、周姓3名男友間,並涉嫌盜刷他們的信用卡,金額分別是2.8萬元、4萬多元、3240元。
新北地院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判1年4月,得易科罰金。黃琪上訴,高院今辯論終結,合議庭定明年1月17日上午10點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