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政黨輪替後,蔡政府為實現轉型正義,2017年間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要求重新計算威權時代黨職併公職者的年資、追討多領的退休金,且國民黨、救國團等社團須「連帶」返還。國民黨等單位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其中8人的承審法官認為,條例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20)日召開言詞辯論庭。
當事人之一的施明發今天有來憲法法庭旁聽。施明發是從台灣博物館館長一職退休,退休19年後,收到政府寄送的公文,告知他要追回8年的年資。
施明發說,他支持年金改革、取消18%也很合理,但專門對這200人扣年資很不合理,他不支持把別人的年資扣掉,畢竟公務員的退休金計算是以年資作為基礎。
施明發表示,所有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約有50萬人,但被扣掉年資的只有200人;2017年間,政府專門立一個《社團年資條例》來處分這200人,其中被扣最長年資者高達19年,他自己公務員總年資只有28年,被扣8年,試問他退休金還能剩多少?
施明發進一步說明,這200人是以救國團、國民黨、救災總會、反共聯盟、童子軍等被政府認定是壞社團、禍國殃民的社團,所以政府要扣他們的年資。
救國團的律師鄭斐文表示,該條例追償近70年,比死刑的追溯期更長,不符合轉型正義之目的,只是製造社會對立與仇恨。
教授陳清秀認為,當年救國團、救災總會、國民黨,受政府委託執行任務,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的人,現在有需要窮追猛打嗎?該條例的立法太荒謬,是立法權的濫用,是懲罰良善的公務員,不要掛著轉型正義濫行立法,請大法官宣告該條例違憲。
教授李惠宗認為,行使國家權力必須要有實質正當性,該條例除了針對社團專職人員的年資合併計算規定有違憲爭議外,其他的條文都沒有違憲。
主管機關銓敘部主張,當年黨職併公職的目的在於落實以黨領政,而後在報紙批評、黨外民代質詢、監委調查、即將開放黨禁等情況下,才報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同意廢止,顯示制度存廢皆聽從威權時期的政黨指揮。2017年通過的條例,是為維護憲法所保障的公務員制度,匡正黨國體制,落實轉型正義,回復威權時期不法秩序,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並落實轉型正義,屬重大公共利益、合憲。
銓敘部表示,原制度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甚至違憲;教授林明昕主張,該條例溯及既往有重大公益性可以被允許。審判長許宗力宣布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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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發說,他支持年金改革、取消18%也很合理,但專門對這200人扣年資很不合理,他不支持把別人的年資扣掉,畢竟公務員的退休金計算是以年資作為基礎。
施明發表示,所有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約有50萬人,但被扣掉年資的只有200人;2017年間,政府專門立一個《社團年資條例》來處分這200人,其中被扣最長年資者高達19年,他自己公務員總年資只有28年,被扣8年,試問他退休金還能剩多少?
施明發進一步說明,這200人是以救國團、國民黨、救災總會、反共聯盟、童子軍等被政府認定是壞社團、禍國殃民的社團,所以政府要扣他們的年資。
救國團的律師鄭斐文表示,該條例追償近70年,比死刑的追溯期更長,不符合轉型正義之目的,只是製造社會對立與仇恨。
教授陳清秀認為,當年救國團、救災總會、國民黨,受政府委託執行任務,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的人,現在有需要窮追猛打嗎?該條例的立法太荒謬,是立法權的濫用,是懲罰良善的公務員,不要掛著轉型正義濫行立法,請大法官宣告該條例違憲。
教授李惠宗認為,行使國家權力必須要有實質正當性,該條例除了針對社團專職人員的年資合併計算規定有違憲爭議外,其他的條文都沒有違憲。
主管機關銓敘部主張,當年黨職併公職的目的在於落實以黨領政,而後在報紙批評、黨外民代質詢、監委調查、即將開放黨禁等情況下,才報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同意廢止,顯示制度存廢皆聽從威權時期的政黨指揮。2017年通過的條例,是為維護憲法所保障的公務員制度,匡正黨國體制,落實轉型正義,回復威權時期不法秩序,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健全民主政治並落實轉型正義,屬重大公共利益、合憲。
銓敘部表示,原制度重大明顯違反上位規範,甚至違憲;教授林明昕主張,該條例溯及既往有重大公益性可以被允許。審判長許宗力宣布辯論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