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11年加碼補助換(新)購電動二輪車方案進入倒數,96年6月30日前出廠的老舊機車換購或新購電動二輪車,含中央補助在內,最高享有政府2萬7千元補助,有意換(新)購電動二輪車的民眾,務必把握12月31日最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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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現有594個充電站、399處換電站(圖/台南市環保局提供)
▲台南市現有594個充電站、399處換電站(圖/台南市環保局提供)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電動二輪車低噪音、無污染排放,再加上政府多方鼓勵,台南市電動二輪車數量近年來直線攀升,電動二輪車相較燃油車,除了環保減碳、免排氣檢驗外,還有需要維護項目少、低竊盜、低噪音等優點。以往民眾擔心充電或換電池不便、續航力不佳等問題,在電池技術進步下,使用環境已越來越友善,台南市現有594個充電站、399處換電站,市區每座換電站距離平均低於350公尺。


環保局指出,淘汰使用15年以上的老舊機車(96年6月30日前出廠)並換購或只單純購買電動二輪車,都可以依照「淘汰老舊機車及換購低污染車輛補助方案」申請補助。台南市民須在111年12月31日前(含)完成換購或新購,而且最遲須在112年1月10日前(含)提出申請才符合申請資格。


環保局長謝世傑提醒,使用老舊燃油機車不僅污染量高,遭遇攔檢若排氣不合格,還會收到罰單,在全球暖化議題當下,改用電動二輪車,以電代油才環保。111年補助方案已進入最後倒數,有需要的市民可到台南市「機車管制及汰舊換新補助資訊網(http://lowpoll.tnepb.gov.tw)」線上系統和環保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https://reurl.cc/12Wd59)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