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首波寒流週末報到!教育部修法多年,明定「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均可加穿保暖衣物」,但許多學校仍不甩教育部法規,青民協日前調查各校狀況,短短一天內就有近千位學生回報學校未依法開放,呼籲教育部發函要求學校落實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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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民協日前開放網路表單讓學生回報學校未開放外穿禦寒衣物,以及其他對於學生帽 T、圍巾、毛帽的限制,短短一天內的時間表單就有接近1000位學生回報學校未依法開放。

青民協指出,今年許多學校還新增轉彎限制,學生要穿禦寒衣物的前提,必須把學校校服外套、毛衣等都穿上後,才能將禦寒衣物外穿,多數學生無法理解已經穿校服在內,為何還要穿很薄的校服外套,才能再穿自己的外套,讓學生上課像是「包肉粽」,相當不舒服。在IG限時動態問答中,參與投票的5488位國、高中生中,有50.2%(2754位學生)填答學校規定仍不合法,顯見違法學校並非個案。

青民協提到,本次最多學生回報違法的學校為桃園市新興高中,學務處透過教師在各班班群中轉發訊息「依中央氣象局預報,星期六、星期日、星期一等三天寒流籠罩氣溫驟降,同學們可以穿著自己保暖外套」,並有老師註明「今天不能穿自己外套,禮拜六開始才能」。桃園市啟英高中也透過班級群組轉發訊息「生輔組報告:再次重申學生因天氣寒冷在制服外添加便服之規定:(1)天氣寒冷標準是室外氣溫15度......」。

但青民協表示,教育部今年初就有發函重申,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因此,學校不可限制發布「低溫特報」、「寒流」,才能將便服外套外穿,兩所學校規定明確違法。

台中市嶺東高中則是在本週班會通報宣導事項中,學務處生輔組宣導「再次重申服儀規定,天氣寒冷時其他禦寒服裝請穿於學校校服內,另進校門時請將禦寒的圍巾下擺塞至外套內......個人衣服的帽子,塞到外套內,以維服裝儀容整體性。」

嘉義縣嘉華高中學務處發出廣播提到,「學務處公告:體育外套應優先穿著,請勿穿著便服在外趴趴走!」。新竹市曙光女中學生則反映「主任、教官會隨機抓帽踢帽子外露的學生,強行幫我們把帽子塞進去」,讓學生覺得相當沒必要。

另外,青民協提到,許多學校擔心校園安全問題,及學生辨識性因素,限制學生必須穿著全套校服及外套後,才能在校服外套外加上自行攜帶的保暖外套,也有學校要求若學生穿著便服外套,須將拉鍊拉下至1/2處,露出裡面的校服才可以。有學生認為,若是擔心校安因素,可以要求攜帶學生證供查驗。

青民協呼籲教育部,入冬首波寒流即將來襲,下週天氣將會更冷,面對仍有許多國、高中限制學生禦寒衣物的狀況,教育部應再次發函重申法規,並請學校轉達教師、校內主任、糾察學生務必落實法規。對於學校能否轉彎限制學生要穿完校服外套才能穿禦寒衣物於外,教育部應有明確說明,「不應讓學生連穿暖都是奢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