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當選人、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今(15)日因助理費詐領案遭檢調約談,後續是否遭聲押還未明朗,各界也好奇,高虹安是否能在25順利宣誓就職,引發熱議。新竹市民政處表示,若縣市首長因故無法於規定日期內宣誓就職,應在3個月內補宣誓,若無法依規定補宣誓就要補選。
新竹市民政處指出,依照「公職人員條例」,縣(市)政府首長及其所屬各機關首長應於就職時宣誓,若因故未能在規定之日宣誓就職者,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
另外,依宣誓條例第八條規定,公職人員「不依本條例之規定宣誓者,均視同未就職。其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而仍未依規定宣誓者,視同缺額」,應依法辦理補選;補選當選人宣誓就職前,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市長職務,等於是高虹安遭聲押,且超過3個月無法宣誓就職視同缺額,就要辦理補選。
此外,因縣市首長無法宣誓就職,其一級主管派任是否會有影響,其缺額是否會影響市政運作?對此,市府表示,縣市首長未宣誓就職,無法派任政務職局處長,其業務依職務代理,由副局處長代理,不會影響市政運作。(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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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宣誓條例第八條規定,公職人員「不依本條例之規定宣誓者,均視同未就職。其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而仍未依規定宣誓者,視同缺額」,應依法辦理補選;補選當選人宣誓就職前,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市長職務,等於是高虹安遭聲押,且超過3個月無法宣誓就職視同缺額,就要辦理補選。
此外,因縣市首長無法宣誓就職,其一級主管派任是否會有影響,其缺額是否會影響市政運作?對此,市府表示,縣市首長未宣誓就職,無法派任政務職局處長,其業務依職務代理,由副局處長代理,不會影響市政運作。(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