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鄭姓男子,過去曾有傷害前科,今年2月被法院核發保護令,要求不得與父親及繼母接觸,不料鄭男竟仍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內,前2人住處按門鈴騷擾,甚至用足球踢損路邊1部機車、2輛汽車;法官判處鄭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判決書,鄭男曾犯傷害罪確定遭判有期徒刑10月,日前已執行完畢;今年2月8日,法院核發保護令,裁定鄭男不得對父親、繼母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且需遠離2人住處至少100公尺,有效期間為2年。

但鄭男卻無視禁令,竟在核發保護令並知悉內容的同年3月24日,就前往2人住處按門鈴、門前叫囂,甚至還用足球射門方式,毀損路邊停放的1部機車、2輛汽車。

法官經審理,認鄭男明知保護令之內容,卻無視裁定,依犯違反保護令罪、累犯,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編輯:林莞茜)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