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性通膨導致實質薪資縮減、貧富差距擴大,此情況對中低收入戶影響更為巨大,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今(13)天偕同立委李昆澤、劉櫂豪、何欣純與吳玉琴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社政相關單位檢討最低生活費與社會補助的相關法規,放寬最低生活費的調漲基準,讓有需要的人能收到最即時的補助,強化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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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主計總處統計,11月份消費者物價總指數(CPI),較上年同月漲2.35%,今年1至11月平均較去年同期漲2.97%,而其中17項重要民生物資漲幅高達6.53%,尤其對低所得家庭影響更顯著,因漲幅較大的食物類支出佔比較高,使低所得家庭的CPI漲幅高於中、高所得家庭,也使其生活雪上加霜。

劉世芳指出,現行法規最低生活費的調整頻率,視各縣市情況而定,平均1至3年調整一次,卻無法趕上物價指數變遷,難以提供中低收入戶家庭最及時的幫助。且目前法規未明定最低生活費調整幅度,導致有縣市政府並非依循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變更比例調整最低生活費。

劉世芳認為,物價漲幅使中低收入戶的生活負擔更重,現行法規卻無法及時將物價漲幅反映在各項補助上。但政府應正視物價帶來的影響,在後疫情、萬物齊漲的時代,接住貧困家庭。而為讓社會安全網及時因應社會情勢改變,增加對貧困族群保障,消彌物價影響,因而提出《社會救助法》第4條修正草案。

修法草案內容為,最低生活費數額,需依照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百分之六十的變動比例定之。這將使新北、桃園、台中、高雄等縣市政府須調增最低生活費標準,粗估可能影響人數達至少25萬人次。並將檢討最低生活費的標準從百分之五下修至百分之三,以加速各縣市最低生活費的調整頻率,使其幾乎每年調整,估計將影響全台近60萬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族群。此外,最低生活費的標準,也會連帶影響許多補助項目,以中央法規而言,就有18項補助類法規援引最低生活費依據。

李昆澤表示,物價波動對於弱勢民眾影響劇烈,現行法規雖然會參考平均可支配所得調整最低生活費,但是調整的速度難以跟上物價波動,導致實質貧困的弱勢民眾進不到社會救助體系,希望透過這次修法能夠改變這種現況,讓貧窮線的調整符合現況,進而即時的協助有需要的民眾。

劉櫂豪指出,有家庭因為近年來民生物價高漲,所得跟不上物價漲幅,而造成生活的困境,政府應提供社會救助,增加弱勢家庭的社會保障,而現有法令調整步伐緩慢,造成社會救助的空窗期。因此應立即修正現有法令,讓最低生活費的調整幅度能夠依循目前的物價變遷,給予中低收及低收入家庭及時的幫助。

何欣純表示,社會救助是社會安全體系最後一道防線,實務上卻有不少家庭無法被政府打造的社會救助網接住,例如《社會救助法》中申請者的父母要納入人口計算範圍內,但結婚子女多數未與父母同一戶籍,卻因父母家中仍有財產導致無法通過申請、得不到援助,產生更多高風險家庭。強調社會救助門檻標準雖不宜過度放寬,但常常侷限於過於僵化的法規限制,呼籲政府必須於時俱進調整方向,才不會造成社會安全體系的缺漏。

吳玉琴指出,《社會救助法》還有戶籍制度以及家戶人口認定問題。許多無家者漂泊不定,在戶籍制度箝制下,難獲穩定的國家資源支持,建議應與戶籍制度脫鉤,在現行操作上,則先對於實際居住的認列予以更寬鬆的認定。在家戶人口部分,呼籲各縣市盡快修定審查要點,讓法院免除扶養義務的裁判可溯及既往,並在認定程序中, 參考《老人福利法》以專家討論會議形式建立通則與團體共識,避免個別社工承擔過大的審核福利資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