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陳姓男子懷疑馬姓前女友與林姓男子同居,去年無視法院核發的保護令,持刀闖入前女友住處後猛砍林男43刀致死,馬女也受傷,遭檢方求處死刑。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判陳男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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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歲的陳男與馬女交往3年,分手後持續跟蹤、恐嚇、騷擾,還懷疑馬女與林男交往,因而遭法院裁定須遠離馬女住處,且不得有跟蹤、騷擾行為。

2021年7月3日晚間6時許,陳男騎車經過馬女住處,見林男機車也在,直覺2人同居而怒不可抑,返家拿水果刀重回馬女住處,持扳手擊破1樓大門玻璃闖進2樓,先朝前來阻擋的馬女揮刀,造成馬女受傷。林男見狀上前壓制,陳趁機拿刀揮砍林共43刀,後因大量出血死亡。

一審、二審考量陳男年逾65歲如果獲假釋,亦屬垂暮之年,再犯風險並不高,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