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南特基7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麻薩諸塞州檢察長辦公室批准一項允許任何人、無論性別,在南特基鎮海灘都可上空的法律修正案,推翻先前針對女性裸露處以300美元(新台幣9200元)罰款或最高3年監禁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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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報導,南特基鎮(Nantucket)5月召開鎮民會議,以327票贊成、242票反對通過海灘性別平等法律修正案,但還必須通過檢察長辦公室的審查,以確保這條法律修正案沒有與州憲法牴觸。

檢察長辦公室6日公布裁決時表示,南特基鎮有權選擇允許在其海灘上從事哪些活動。

根據裁決書:「我們批准該鎮投票結果,即允許任何人在南特基任何公共或私人海灘上空,因為我們認為並沒有與憲法牴觸。」

這條法律修正案由南特基鎮的女性居民史托佛(Dorothy Stover)提出,她向WBZ-AM電台表示:「這真的是在糾正錯誤,追趕上對男性來說已經合法的事情,允許所有人在這個空間可以裸上半身。」

這項法律修正案獲得批准,也受到麻州眾議員費南德斯(Dylan Fernandes)讚許。他說:「南特基海灘已獲正式批准,允許男性和女性上空,這是性別平等的一大勝利。」(譯者:陳昱婷/核稿:陳政一)11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