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43歲的林姓男子,於10月12日晚間7點多,在萬華區某小吃店用餐時,停在店外的轎車遭人從後猛撞,肇事車輛卻未留下處理,逃逸離去。林男憤而對肇事駕駛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但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撞車當下林男與家人正在小吃店內用餐,根本沒有因此受傷。原來林男是擔心對方不賠償,竟捏造受傷情節,結果自己反而因誣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被移送,實在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據了解,林男當天開車帶著家人,到萬華區艋舺大道上的一間小吃店吃飯。將車停妥在店家門口後,林男等人便入內用餐。結果一輛黑色轎車,不明原因從後猛撞林男停放路邊的轎車,造成林男轎車凹陷損毀,肇事後直接揚長而去,沒有留下處理後續事宜。
林男對肇事駕駛提告,不過林男卻先跑去醫院驗傷,謊稱自己頸部、腰部受傷。警方接受報案後,調閱監視器畫面,一看就發現林男在撞車當下,人好好地在小吃店內吃飯,是聽到碰撞聲響後,才從店內走出來查看,被撞到受傷的謊言立即被戳破。
警方找上林男,林男才坦承是因為擔心對方不賠償,因而捏造受傷情節。詢後警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誣告等罪嫌,將林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勿因私利與私怨,誣指他人涉犯刑事法,應循正當途徑進行調解與告訴,莫使自身反身陷囹圄。(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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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對肇事駕駛提告,不過林男卻先跑去醫院驗傷,謊稱自己頸部、腰部受傷。警方接受報案後,調閱監視器畫面,一看就發現林男在撞車當下,人好好地在小吃店內吃飯,是聽到碰撞聲響後,才從店內走出來查看,被撞到受傷的謊言立即被戳破。
警方找上林男,林男才坦承是因為擔心對方不賠償,因而捏造受傷情節。詢後警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誣告等罪嫌,將林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勿因私利與私怨,誣指他人涉犯刑事法,應循正當途徑進行調解與告訴,莫使自身反身陷囹圄。(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