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星大S與汪小菲離婚事件延燒多日,汪母張蘭22日曾針對大S發出的聲明做出反駁,其中提到兒子汪為了大S刪掉了「再婚限制條款」。對此,律師楊晴翔在節目中說明,通常欲離婚的夫婦簽協議時身旁都會有律師在側提點,推測很可能是汪小菲不聽建議刪除條款,雖不清楚緣由,可這決定最終害到自己。
律師楊晴翔在節目《新聞挖挖哇》中說明,通常夫妻協議離婚時,會在贍養費那塊加註對方再婚後將不予支付,而大S和汪小菲簽訂時不可能沒有請法律顧問,當下刪除這條款時,律師一定有在旁提醒,楊晴翔認為「他(汪小菲)可能就是不聽」,雖然無法確認汪為何刪除,但若已經完成簽訂,現在確實已經無可挽回。
楊晴翔也解釋贍養費和扶養費的差別,贍養費所支付的對象是前配偶,旨在延續夫妻之間相互撫養的義務,即便沒有子女也可能有贍養費;扶養費部分就是為給小孩,多是給付到成年,也不會因為父母再婚而終止。
引爆這次風波的起因是汪小菲「不想再幫忙付電費」,若想達成,楊晴翔說明確實可以向法院請求「情事變更」,不過必須有合理事由。(編輯:李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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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晴翔也解釋贍養費和扶養費的差別,贍養費所支付的對象是前配偶,旨在延續夫妻之間相互撫養的義務,即便沒有子女也可能有贍養費;扶養費部分就是為給小孩,多是給付到成年,也不會因為父母再婚而終止。
引爆這次風波的起因是汪小菲「不想再幫忙付電費」,若想達成,楊晴翔說明確實可以向法院請求「情事變更」,不過必須有合理事由。(編輯:李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