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末民初是個風起雲湧的時代,在極力擺脫腐敗帝制的同時,女權主義也興起。當時中國有這樣1位女性,不僅叱吒上海法律界、開創許多紀錄,甚至還曾參與刺殺晚清政要、軍閥的行動,大獲成功,為中國的改革貢獻一份力量,她就是著有自傳《玫瑰與槍》的鄭毓秀。
鄭毓秀系出名門,1891年3月20日出生在廣東西鄉屋下村一個大戶人家,祖父是富甲一方的商人,父親則是清朝的戶部官員,常年留居北京。鄭氏家族是個典型的宗法家族,子孫們都過著循規蹈矩的生活,但鄭毓秀卻是個特例,從小就有主見、勇敢表達自己的意見,如拒絕裹小腳即是一例,即使被恐嚇將來嫁不出去也毫不動搖,而這可能也與她曾在由美國傳教士辦學的天津崇實女塾教會學校念書有關。
1903年,鄭毓秀和母親去了北京和父親一起生活,親眼目睹大清帝國的破落,也接觸到許多先進思想,對於聾婚啞嫁的傳統安排式婚姻,年僅14歲的她還親自寫退婚信給對方表達拒絕之意,也因此和家裡鬧翻。不過,鄭毓秀並不害怕,15歲那年,得知革命者孫中山等人前往日本時,毫不猶豫的決定也遠赴日本讀書,甚至加入了中國同盟會,開始她的特務生涯。
身為同盟會的一員,鄭毓秀參與過不少危險的任務,包含多次為革命黨人秘密運送軍火、炸彈、傳遞情報,甚至是暗殺清廷及北洋軍閥要員的活動。辛亥革命之後、南北議和之際,她又協助革命黨人刺殺袁世凱(在執行前受到京津同盟會分會的緊急指示而中止),以及清末立憲派大臣兼宗社黨首領良弼(成功),以「美女刺客」的形象名震京師。
1910年代中期,鄭毓秀到了法國,在巴黎學習法律,於1917年得到巴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於1925年取得法學博士學位,成爲中國歷史上第1位女性法學博士,也是目前有確切資料可查的中國歷史上第1位女性博士。留法期間,鄭毓秀剛好遇上「巴黎和會」(1919年1月18日在巴黎凡爾賽宮召開的會議,簽訂了著名的凡爾賽條約),當時為了日本在山東的權利問題,還在中國國內引發了「五四運動」。
在凡爾賽條約簽字的前一天,鄭毓秀召集約數百名在法華人,包圍中國首席代表陸徵祥的寓所,以玫瑰枝幹冒充手槍,逼他不得在和約上簽字,不得將山東半島轉由日本接管,最終中國政府保留了收回山東的權利,而鄭毓秀也從此以「玫瑰與槍」的典故揚名海內外;風度優雅、能言善辯、知書達禮的她,於巴黎街頭慷慨激昂演說的身影,也讓中國在法國的知名度大開。
拿到法學博士後,鄭毓秀回到中國,與留法時期的友人、中國首位留法博士魏道明一起在上海法租界開設了律師事務所,成為中國第1位有史可查的女律師,也經手過不少知名的官司,但對她而言最重要的,是提供志同道合者庇護。
1927年8月,她與魏道明結婚,兼任上海法政大學校長,1928年又任國民政府駐歐特使。1928年11月,國民政府立法院在南京成立,鄭毓秀又被任命為第一屆立法委員,是51名立委中僅有的2名女性之一;其間因為她精通歐美法律,加上顯赫的革命經歷,也讓她獲得擔任民法編纂委員的機會,為5位編纂委員中唯一的女性,在起草中華民國民法草案時,特別提出增加多條女性權利保護條文。
1942年代,她的丈夫魏道明接替胡適,出任中國駐美大使,她也成了大使夫人,隨夫遠赴美國,還在1943年宋美齡訪美期間陪同,連羅斯福總統的夫人都稱讚她深具政治頭腦,不同於歷任中國大使夫人。而她也美國期間,以自己在法國時那段「玫瑰與槍」的經歷,出版了自己的同名英文自傳。
二戰後,她和魏道明又一同返回中國,1948年1月,鄭毓秀投身第1屆立法委員的選舉,角逐上海市全國分區立委當選;不過,1948年底,因為在政壇發展失利,鄭毓秀夫婦淡出政治舞台,前往巴西住了幾年,隨後又輾轉前往美國旅居。回不去中國,也無法到台灣,夫妻倆經歷了相當長的困頓歲月,1954年,鄭毓秀罹患癌症,1959年12月病逝於美國洛杉磯,享壽6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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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鄭毓秀和母親去了北京和父親一起生活,親眼目睹大清帝國的破落,也接觸到許多先進思想,對於聾婚啞嫁的傳統安排式婚姻,年僅14歲的她還親自寫退婚信給對方表達拒絕之意,也因此和家裡鬧翻。不過,鄭毓秀並不害怕,15歲那年,得知革命者孫中山等人前往日本時,毫不猶豫的決定也遠赴日本讀書,甚至加入了中國同盟會,開始她的特務生涯。
身為同盟會的一員,鄭毓秀參與過不少危險的任務,包含多次為革命黨人秘密運送軍火、炸彈、傳遞情報,甚至是暗殺清廷及北洋軍閥要員的活動。辛亥革命之後、南北議和之際,她又協助革命黨人刺殺袁世凱(在執行前受到京津同盟會分會的緊急指示而中止),以及清末立憲派大臣兼宗社黨首領良弼(成功),以「美女刺客」的形象名震京師。
1910年代中期,鄭毓秀到了法國,在巴黎學習法律,於1917年得到巴黎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並於1925年取得法學博士學位,成爲中國歷史上第1位女性法學博士,也是目前有確切資料可查的中國歷史上第1位女性博士。留法期間,鄭毓秀剛好遇上「巴黎和會」(1919年1月18日在巴黎凡爾賽宮召開的會議,簽訂了著名的凡爾賽條約),當時為了日本在山東的權利問題,還在中國國內引發了「五四運動」。
在凡爾賽條約簽字的前一天,鄭毓秀召集約數百名在法華人,包圍中國首席代表陸徵祥的寓所,以玫瑰枝幹冒充手槍,逼他不得在和約上簽字,不得將山東半島轉由日本接管,最終中國政府保留了收回山東的權利,而鄭毓秀也從此以「玫瑰與槍」的典故揚名海內外;風度優雅、能言善辯、知書達禮的她,於巴黎街頭慷慨激昂演說的身影,也讓中國在法國的知名度大開。
拿到法學博士後,鄭毓秀回到中國,與留法時期的友人、中國首位留法博士魏道明一起在上海法租界開設了律師事務所,成為中國第1位有史可查的女律師,也經手過不少知名的官司,但對她而言最重要的,是提供志同道合者庇護。
1927年8月,她與魏道明結婚,兼任上海法政大學校長,1928年又任國民政府駐歐特使。1928年11月,國民政府立法院在南京成立,鄭毓秀又被任命為第一屆立法委員,是51名立委中僅有的2名女性之一;其間因為她精通歐美法律,加上顯赫的革命經歷,也讓她獲得擔任民法編纂委員的機會,為5位編纂委員中唯一的女性,在起草中華民國民法草案時,特別提出增加多條女性權利保護條文。
1942年代,她的丈夫魏道明接替胡適,出任中國駐美大使,她也成了大使夫人,隨夫遠赴美國,還在1943年宋美齡訪美期間陪同,連羅斯福總統的夫人都稱讚她深具政治頭腦,不同於歷任中國大使夫人。而她也美國期間,以自己在法國時那段「玫瑰與槍」的經歷,出版了自己的同名英文自傳。
二戰後,她和魏道明又一同返回中國,1948年1月,鄭毓秀投身第1屆立法委員的選舉,角逐上海市全國分區立委當選;不過,1948年底,因為在政壇發展失利,鄭毓秀夫婦淡出政治舞台,前往巴西住了幾年,隨後又輾轉前往美國旅居。回不去中國,也無法到台灣,夫妻倆經歷了相當長的困頓歲月,1954年,鄭毓秀罹患癌症,1959年12月病逝於美國洛杉磯,享壽6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