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29)日召開「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連署行動記者會,要求故宮繼續簽訂蘭千山館文物寄存合約。故宮表示,仍在協商,未來將以符合博物館倫理為前提,制定更完備的寄存制度,並在尊重所有人意願下協商新合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蘭千山館文物為板橋林本源家族的林伯壽及其後人寄存於國立故宮博物院的收藏品,「蘭」代表唐代書法家褚遂良的「黃絹本蘭亭」,「千」則代表書法家懷素的「小草千字文」,是蘭千山館文物中的鎮館寶。

故宮日前傳出因院區庫房空間有限、寄存合約期滿,傾向不再續約,引起文物界、博物館界震驚。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表示,蘭千山館有非常多重要的文物,總計有349件,歷經故宮8任院長,皆寄存於故宮。然而,故宮卻在合約到期前2週突然發文林家,要求林家取回,除了讓林家措手不及之外,也讓人擔心,蘭千文物是否可能因此離開台灣。

陳學聖質疑,蘭千文物典藏僅佔4個櫃,所謂空間不足的理由並不存在;且依據文資法第65條、68條及72條條文,中央與地方有普查以及保護、保存文物的責任。

陳學聖表示,將於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的連署行動,要求故宮繼續簽訂蘭千山館文物寄存合約,並請文化部依文資法,指定蘭千文物為國寶,亦請立委善盡監督與守護國寶之責。

中華語文教育促進協會秘書長段心儀表示,「蘭千山館」文物自民國58年起,寄存於故宮至今,其中蘭亭和千字文等代表文物,曾經到日本和法國展覽,備受世界重視,但故宮卻選擇將如此重要的文物解除寄存合約,令人匪夷所思。

段心儀強調,蘭千山館的館主林柏壽,當初選擇將這些文物以「寄存」而非捐贈的方式留在故宮,即是著眼於故宮的特殊性,聲明無論未來故宮文物如何變動,蘭千山館文物還是要永留台灣。未來若是這些文物離開故宮、離開台灣後,對故宮、對台灣來說,都是極大的損失。

針對連署行動,故宮回應,蘭千山館文物為私人所有,其寄存合約於日前到期,故宮已請寄存人取回,並在寄存人要求下,給予取回作業緩衝期。至於是否與物主協商新的寄存合約,至今雙方皆未談及。

故宮籲請外界尊重文物所有人意願及隱私,請勿引用早已失效之約定內容,隨意解釋所有人的先輩意願,諸如「永存故宮」、「以寄代捐」等無憑據說法。

故宮表示,目前本案雙方仍在協商中,未來故宮將以符合博物館倫理為前提,制定更完備的寄存制度,並在尊重所有人意願下協商新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