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今(26)日投票,全台各地多處傳出選務人員不主動給修憲複決公投票,對此,中選會表示,投票所選務工作人員不會詢問領票意願,會依選務作業程序辦理,也會尊重選舉人、投票權人的意願。
今日選舉投票進行過程,包括台北市、台中市、嘉義縣、高雄市等地都傳出有民眾控訴,選務人員不給修憲複決公投票,甚至要問才給票。對此,中選會說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同日於同一投票所舉行投票,投票程序採「領、領、投」程序進行,即選舉人先至「選舉票領票處」領取選舉票,再到「公投票領票處」領取公投票。
也因此,中選會說,領取選舉票與公投票後,再至「圈票處」圈選選舉票與公投票,圈票後至「投票處」,分別將選舉票與公投票投入選舉票匭與公投票匭。
中選會強調,投票所選務工作人員不會詢問領票意願,會依選務作業程序辦理,也會尊重選舉人、投票權人的意願。此外,選舉人或投票權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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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中選會說,領取選舉票與公投票後,再至「圈票處」圈選選舉票與公投票,圈票後至「投票處」,分別將選舉票與公投票投入選舉票匭與公投票匭。
中選會強調,投票所選務工作人員不會詢問領票意願,會依選務作業程序辦理,也會尊重選舉人、投票權人的意願。此外,選舉人或投票權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