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郝雪卿、趙麗妍台中26日電)九合一選舉今天投票,台中市有民眾反映,選監人員少給18歲公民權公投票,事後想領票被拒絕,有阻擋投票嫌疑。中市選委會說,已通知選監人員提醒選民是否領取公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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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18歲公民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今天投票,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上午到潭子區京城大樓開票所投票,他只拿印章及身分證領票,未拿紅色、白色的投票通知單,選監人員拿了選票給他,投票時他才發現只有市長、市議員及里長的選票,少拿了18歲公民權那張票。

陳男表示,他將3張選票投入票匭後,再向選監人員反映,沒有拿到18歲公民權公投票,選監人員卻說,投票完成不能再拿票,而且對於18歲公民權公投票,並不會主動提醒民眾領取。

陳男說,現場許多民眾也沒有拿到18歲公民權公投票,質疑選監人員既已主動拿選票給民眾,就要4張全拿或是主動詢問是否領取18歲公民權公投票,害民眾失去第一次創制複決權投票機會,有阻擋18歲公民權嫌疑。

對此,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崇典指出,上午根據中央選委會的指示不主動提醒選民領取公投票,發生有民眾反映沒有領到公投票後,中午已接獲中央選委會指示選監人員要主動提醒,所以市選委會已通知各投開票所選監人員要主動提醒選民是否要領公投票。

此外,台中市選委會到中午統計指出,台中市共發生3起違規事件,分別為南區1人在投開票所撕毀選票、大里區1人在圈票處拍照及霧峰區1人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均由警方帶回偵訊,後續交由地檢署及選委會處理。

中選會回應,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同日在同一投票所舉行投票,投票程序採「領、領、投」程序進行,也就是選舉人先到「選舉票領票處」領取選舉票,再到「公投票領票處」領取公投票;領取選舉票與公投票後,再到「圈票處」圈選選舉票與公投票;圈票後到「投票處」,分別將選舉票與公投票投入選舉票匭與公投票匭。

中選會說,投票所選務工作人員不會詢問領票意願,會依選務作業程序辦理,也會尊重選舉人、投票權人的意願。此外,選舉人或投票權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編輯:管中維)11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