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1位43歲康姓女子,於22日下午4點多,徒步行經汐止區中興路280巷口,只因看了一旁的40歲黃男一眼,黃男竟情緒失控揮拳攻擊,打人後逕行揚長而去。康女驗傷後提告,警方循線找到黃男,通知其到案說明。但黃男卻拒絕接受調查,警方已寄發通知書,若黃男期限內不願到案,將依法函送地檢署偵辦。
據了解,康女與黃男素不相識,兩人只因在路口擦身而過,康女看了一眼就讓黃男暴走打人,揮拳攻擊康女頭部與身體。康女頭部挫傷、左半身多處擦、挫傷,赴醫院驗傷後憤而提告。
警方根據康女描述的外貌特徵,經過訪查後鎖定黃男,並由康女指認後證實打人的就是黃男本人。但黃男卻不願接受警方調查,通知到案說明也不肯配合。
警方表示,將繼續查訪目擊者蒐集相關事證,且已對黃男發出到案通知書,若12月8日前黃男沒有到案說明,將依傷害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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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據康女描述的外貌特徵,經過訪查後鎖定黃男,並由康女指認後證實打人的就是黃男本人。但黃男卻不願接受警方調查,通知到案說明也不肯配合。
警方表示,將繼續查訪目擊者蒐集相關事證,且已對黃男發出到案通知書,若12月8日前黃男沒有到案說明,將依傷害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