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31歲的謝姓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竟然偷偷在前女友的機車,以及前女友父親的汽車上放置GPS追蹤器,偷窺其行蹤,直到前女友父親開車進場保養,謝男的犯行才曝光,遭到檢察官起訴。橋頭地院審結,依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判決書指出,謝男與前女友分手後,為了得知前女友的行蹤,今年3月跟郭姓友人借來一張行動電話卡,隨後把電話卡插入自己的iPhone 11 Pro手機內,並趁機將手機塞入前女友父親的自小客車車牌後方,透過iPhone內建的「尋找」功能偷窺行蹤。

在同月份,謝男又在前女友機車的前輪上裝設GPS定位器,透過GPS回傳的定位功能,追蹤前女友的蹤跡與活動,直到前女友父親5天後開車進廠保養,赫然發現車牌後居然藏有有一支手機。

全案曝光後,謝男依違反妨害秘密罪遭到橋頭地檢署起訴。橋頭地院審後,法官認為,謝男為了要掌握前女友行蹤,竟然選擇在前女友與其家人車上裝設追蹤裝置,企圖窺視對方「非公開活動」,侵害2人隱私,考量謝男坦承犯行且無前科,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刑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編輯:孫唯容)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如果您或家人、朋友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或性騷擾的困擾,或是您知道有兒童、少年、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受到身心虐待、疏忽或其他嚴重傷害其身心發展的行為,請主動撥113,透過專業社工員處理,救援受虐者脫離危機。
※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