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登山客在合歡東峰上,發現竟有山友疑似偷砍野生高山杜鵑樹枝來生火,氣得PO網並報警,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六大隊表示等警方獲報後上山,發現肇事者為6名外國人、3名台灣人,坦承因要等日出才撿樹枝生火,但否認砍樹,一行人被帶回訊後被移送;由於在森林區內未經許可營火,違反法規,將依森林法56條處新台幣12萬-60萬,另外採取高山杜鵑進行營火,依森林法50條觸犯竊盜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處30萬以上600萬以下罰鍰。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合歡山系(台14、台8、台7甲)路況氣候雪況星況分享」分享此事,並上傳多張合歡山東峰山頂上數株杜鵑樹被砍倒的照片,直呼「到底是誰砍掉這些杜鵑實在是有夠誇張!」,對此,保七總隊第六大隊表示,事發後獲報有民眾在山頂生火,19日22時便立即派員上山,到現場發現9位遊客紮營生火,一行人有6位外國人及3位台灣籍遊客。
針對是否砍高山杜鵑樹枝生火,該群遊客供稱攀登合歡東峰想要看日出才撿樹枝來生火,並沒有砍樹,警方先將一行人以及證物帶回釐清。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說明,在森林區內未經許可營火,將依森林法處新台幣12萬至60萬;若採取高山杜鵑進行營火,依森林法觸犯竊盜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30萬以上、600萬以下罰鍰。另外也觸犯國家公園法搭帳篷起火,各罰1500元罰鍰、攜帶小狗另罰600元。(編輯:林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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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是否砍高山杜鵑樹枝生火,該群遊客供稱攀登合歡東峰想要看日出才撿樹枝來生火,並沒有砍樹,警方先將一行人以及證物帶回釐清。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說明,在森林區內未經許可營火,將依森林法處新台幣12萬至60萬;若採取高山杜鵑進行營火,依森林法觸犯竊盜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30萬以上、600萬以下罰鍰。另外也觸犯國家公園法搭帳篷起火,各罰1500元罰鍰、攜帶小狗另罰600元。(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