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6日電)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今天表示,梁姓男子積欠土地增值稅新台幣180萬餘元,經訊問留置準備聲請管收後,他連忙打電話籌錢,先行還款22萬元,餘款辦理分期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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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布新聞稿指出,梁男於民國107年間出售台北市中山區土地,隨後重購台北市信義區土地,經核准退還土地增值稅180萬餘元,他卻在5年內移轉信義區土地,依土地稅法規定,先前退還的180萬餘元應繳回。

台北分署查出,梁男收到稅單後,有多筆百萬元以上資金往來,並處分名下敦化南路房地,且未依命令清償或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執行人員因此前往梁男公司拘提但未拘獲,梁男得知後主動赴台北分署說明。

梁男辯稱,處分敦化南路房地及其它資金往來是用來返還銀行貸款及其它借款,還指稱因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資金周轉困難,等到明年才有辦法處理欠稅,並提出信用卡已遭強制停卡通知為證。

台北分署認為,梁男收受稅單後顯有履行的可能卻故意不履行,並有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的情況,依法對梁男實施聲請管收前的留置程序。

依法實施聲請管收前的留置程序,台北分署指出,梁男感受到台北分署執行決心,隨即請求撥打電話籌款,當天繳納22萬元,其餘款項以每月9萬元分期清償。

台北分署呼籲,對於惡意拖欠的義務人,必將採取強力執行措施,以貫徹國家公權力;若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台北分署也將本於職權或依義務人申請,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酌情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編輯:戴光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