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進入倒數,三立與TVBS本週六將共同舉辦台北市長候選人電視辯論會,只邀請蔣萬安、陳時中與黃珊珊3人參與,同為台北市長候選人的蘇煥智認為,其他9位候選人被排除在外、刻意打壓其他候選人曝光的機會,今(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假處分,要求NCC、中選會命電視台邀請所有台北市長候選人參與辯論,若電視台拒絕改善,應命令停止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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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煥智表示,今年台北市長選舉,媒體報導極度偏向3位特定候選人,其他候選人即便與3位特定候選人同台也會被刻意忽略,讓市民誤以為只有3位候選人,形成人造的三腳督;電視辯論會更公然排除其他9位候選人,除加深台北市民誤以為市長候選人只有3位的印象外,也讓市民無法得知其他候選人的政見主張與基本資料,嚴重傷害市民知的權利。

法規方面,蘇煥智說,釋字364號揭示,新聞媒體不僅是追求營利的私人企業,更負有維護公益的責任;《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9條規定,媒體對於選舉的報導、邀請候選人參加節目等節,應秉持公正、公平的處理,不得為差別待遇,且此條定有罰則,故屬於禁止規定;《廣電法》27-3規定,節目的內容不得違反強制禁止規定,否則得令其禁止播出。

蘇說,經過2個月來多次陳情與抗議均為改善,所以聲請假處分,因電視辯論會將在11月5日舉行,此案具有急迫性;而其他候選人被排除不但會造成有不可回復的損害,也會損及選舉公平性與報導公平。今天除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外,並將向三立、TVBS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以捍衛候選人公平的媒體接觸權與民眾知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