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姓男子向台中市火車站執勤的第三分局女警反應紅線設置不當,遭女警回應「你去跟交通局反應」,致伍男情緒爆發嗆女警「你他媽的」、「你屌什麼屌」,被依侮辱公務員罪送辦。一審判無罪後,檢察官認為「屌」意思係男人陰部;引申性交時陰莖抽插陰道動作意思,是罵人的粗話,而提起上訴。高分院官認為「你他媽的」、「你屌什麼屌」,乃我國部分民眾表達內心憤懣、發洩負面情緒之慣用詞語,尚不能因為發言者於情緒激動時使用類似此等粗俗字句,即遽認有侮辱之主觀意思,將檢方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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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姓男子於109年7月21日在臺中市東區復興路4段與立德街交岔路口,因對臺中車站周遭道路紅線設置感到不當,遂向在該處執行勤務之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立德派出所女警反應,因女警回應「你跟我反應沒有用阿!你去跟通局反應」,伍男不滿建議遭女警「打槍」,爭執中脫口而出「你他媽的」、「你屌什麼屌」等語,結果遭女警依侮辱公務員罪法辦。 


伍男辯稱「當天我搭乘火車來臺中,在等待太太前來搭載時,發現臺中火車站周圍載客區標示不清,遂數次對當時正在值勤取締的女警提出便民建議,卻均未獲置理,女警甚且以敷衍的態度表示要我自己去跟上級反應,我一時氣憤下才會說出這些話,並無侮辱公務員之犯意等語」。法官也認為,行為人並無對公務員為辱罵之言行,或其言語舉措縱有粗俗之情,然非出於污衊公務員人格之意,或依當時客觀情狀下,行為人並無貶抑公務員評價之舉措,即與該罪之構成要件不符,判決伍男無罪。


檢察官不服而上訴,意旨略以:「屌」,原本意思係男人陰部;之後引申出形容性交時,陰莖抽插陰道動作之意思,常用做罵人的粗話(以上引自維基百科解釋)。足認伍男對女警揚言「你屌什麼屌」係辱罵執行公務之員警無訛。


法官則認為:詞語之解讀並非一成不變,日常生活中之語彙,除單純字面文義外,尚可能基於社會變遷、世代更迭、相異之對話語境脈絡,致使詞語別具意義或衍伸其他象徵。審諸「你他媽的」、「你屌什麼屌」,衡情乃我國部分民眾表達內心憤懣、發洩負面情緒之慣用詞語,於爭執之場合使用此等用語,作為情緒發洩用語之目的遠遠大於確實依照此等用語之文義表達意思之功能,尚不能因為發言者於情緒激動時使用類似此等粗俗字句,即遽認有侮辱之主觀意欲。全案審結,認檢察官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