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良辰吉時》歌曲《I Promise》奪下第57屆金鐘獎「主題歌曲獎」,但卻遭爆該曲並不符合報獎資格。對此,文化部長李永得今(24)日說明,正在調查了解狀況再次鑑定,若違反規定可能會取消資格。
據文化部「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要點」中規定,「主題歌曲獎」的報名規範為:「所稱主題歌曲,係指專為該戲劇、迷你劇集全新創作之主題歌曲,包含詞與曲,且須係首次使用於該作品中。獎勵對象為本點第一款第一目及第二目之戲劇節目、迷你劇集之主題歌曲作詞者、作曲者及演唱者。」
不過《I Promise》由范曉萱、製作人許常德共同創作,一開始是為了大甲媽祖遶境活動所創作,不是為《良辰吉時》全新打造的歌曲,因此報獎資格出現疑慮
對此,李永得今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現在正在調查了解中,會把調查資料交由評審委員會再次鑑定,若有違反規定會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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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I Promise》由范曉萱、製作人許常德共同創作,一開始是為了大甲媽祖遶境活動所創作,不是為《良辰吉時》全新打造的歌曲,因此報獎資格出現疑慮
對此,李永得今赴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會前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現在正在調查了解中,會把調查資料交由評審委員會再次鑑定,若有違反規定會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