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派立委涉貪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首度開庭。法官傳喚立委蘇震清及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立委陳超明與辦公室主任梁文一,但蘇震清請假沒來。至於一審遭判7年8月,褫奪公權3年的陳超明,檢方雖未上訴,但他有上訴,因為陳主張無罪,堅稱他絕對清白、百分之百清白,沒有人像他這麼清白。
檢方指控,陳超明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委名義,於2019年12月16日親自致電時任經濟部長沈榮津,要求派官員出席同年月18日東吳大學法學院在立法院紅樓舉辦的「公司法適用鑑定公聽會」,以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2020年1月9日,前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長李恒隆賄賂陳超明、居間聯繫的梁文一各100萬與50萬元,涉犯職務收賄罪。
陳超明今天告訴二審法官,他既沒有承諾任何人做任何事,也不知道做什麼事會有錢可以拿,自然沒有收錢辦事;檢察官只用主觀推測,把不是他請別人(梁文一)做的事冠到他頭上,企圖搭建出他犯罪的外觀,而且檢方根本沒有拿出實質證據證明他有答應李恒隆做事,或知道辦事可拿錢。
陳超明表示,李恒隆是到被檢調訊問時才知道他有打過電話,他自己也是到法院才第一次看到李恒隆,而梁文一跟郭克銘(白手套)接觸,完全沒有跟他講過,檢方只憑他跟梁文一的LINE紀錄,就認定2人有犯意聯絡,如果真有犯意聯絡,那李恒隆怎可能到法院才知道他有打電話,他又怎麼可能到法院才知道,原來那筆100萬的政治獻金與一場他根本沒參加的公聽會有關,還有一筆他根本不知道的50萬元的存在,所以否認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
陳強調,他從沒關心過SOGO案,也拒絕出席公聽會,會打電話去經濟部,只是想藉此感謝新加坡外貿協會秘書長陳企業提供他CPTPP重要訊息。
梁文一辯稱,原審認定有非常多錯誤,他從沒有為了拿錢幫郭克銘辦事;50萬元政治獻金是李恒隆額外多給他的,他先回絕後來收下,但沒存入政治獻金專戶,所以他沒有向陳超明報告,但他感覺他跟陳超明都被魔化了,起訴內容都是臆測跟推測,他不知道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講過的話,希望庭上根據證據來審判。
法官疑惑,為什麼梁文一要收50萬?梁答稱,因李恒隆「額外多帶」,還說「沒關係,我都帶了,你們拿去選舉」。
至於一審被重判10年的蘇震清,以及獲判無罪的余學洋,檢方認為蘇震清量刑過輕,余學洋是共犯,針對2人提出上訴。
余學洋主張,調查局當初偵訊時間冗長,所提示的證據時序,讓他產生混淆了,因此回答時有記憶落差,後來知道蘇震清跟李恒隆間有借款,而他是助理,從事老闆指示的行為是工作,很正常,一審論述蘇委任余處理事務,李恒隆希望了解立法院運作的狀況而委託他幫忙,這並非幫忙蘇做事,余主張一審無罪判決並無違誤。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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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明今天告訴二審法官,他既沒有承諾任何人做任何事,也不知道做什麼事會有錢可以拿,自然沒有收錢辦事;檢察官只用主觀推測,把不是他請別人(梁文一)做的事冠到他頭上,企圖搭建出他犯罪的外觀,而且檢方根本沒有拿出實質證據證明他有答應李恒隆做事,或知道辦事可拿錢。
陳超明表示,李恒隆是到被檢調訊問時才知道他有打過電話,他自己也是到法院才第一次看到李恒隆,而梁文一跟郭克銘(白手套)接觸,完全沒有跟他講過,檢方只憑他跟梁文一的LINE紀錄,就認定2人有犯意聯絡,如果真有犯意聯絡,那李恒隆怎可能到法院才知道他有打電話,他又怎麼可能到法院才知道,原來那筆100萬的政治獻金與一場他根本沒參加的公聽會有關,還有一筆他根本不知道的50萬元的存在,所以否認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
陳強調,他從沒關心過SOGO案,也拒絕出席公聽會,會打電話去經濟部,只是想藉此感謝新加坡外貿協會秘書長陳企業提供他CPTPP重要訊息。
梁文一辯稱,原審認定有非常多錯誤,他從沒有為了拿錢幫郭克銘辦事;50萬元政治獻金是李恒隆額外多給他的,他先回絕後來收下,但沒存入政治獻金專戶,所以他沒有向陳超明報告,但他感覺他跟陳超明都被魔化了,起訴內容都是臆測跟推測,他不知道要如何證明自己沒有講過的話,希望庭上根據證據來審判。
法官疑惑,為什麼梁文一要收50萬?梁答稱,因李恒隆「額外多帶」,還說「沒關係,我都帶了,你們拿去選舉」。
至於一審被重判10年的蘇震清,以及獲判無罪的余學洋,檢方認為蘇震清量刑過輕,余學洋是共犯,針對2人提出上訴。
余學洋主張,調查局當初偵訊時間冗長,所提示的證據時序,讓他產生混淆了,因此回答時有記憶落差,後來知道蘇震清跟李恒隆間有借款,而他是助理,從事老闆指示的行為是工作,很正常,一審論述蘇委任余處理事務,李恒隆希望了解立法院運作的狀況而委託他幫忙,這並非幫忙蘇做事,余主張一審無罪判決並無違誤。法官庭末諭知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