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辦理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補助,前者將金額從7000萬元提高到1億6000萬元,後者由4000萬元提高到1億元,並自10月18日起生效,另在整修設備器材部分,區域性以上訓練場地及設備器材專項運動館,每座補助上限為3000萬元,國中小補助上限為150萬元;高中200萬元;大專院校則最高補助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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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最新修正,除了全中運、全大運補助,學校體育教學,運動操場2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630萬元;3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為950萬元;4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1520萬元。球場如籃球場、排球場與網球場等,每面球場最高補助80萬元。樂活運動站每座最高補助60萬元。

而在學校或縣市政府聯賽部分,每項運動種類仍維持補助1200萬元不變,但若是辦理全國性體育活動或運動競賽,則維持補助300萬元;辦理區域性校際體育活動或運動競賽,也同樣維持10萬元的補助。(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