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警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日前至出租套房調查手機竊案,未料轄區員警一進屋不僅找回手機和逮捕竊嫌警方還發現租屋者是通緝犯來訪者還攜帶海洛因警方隨即將場3人逮捕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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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將偷來的手機和提袋,藏在朋友租處天花板。(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李男將偷來的手機和提袋,藏在朋友租處天花板。(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於101720時許接獲蘇姓男子報案,稱其停放在青年路一段的機車上裝有兩支哀鳳手機、1個皮夾、現金約4000元的手機的提袋遭不明人士所竊走。警方經嘗試手機定位後,顯示位置在失竊地點旁的出租套房,遂前往調查租客是否知悉竊案。

忠孝所所長潘福良表示,警方到達後,一位陳姓男子承租客開門,警方先行盤查其身分,發現陳男竟為地檢署所發蘇男遭竊提袋內有兩支哀鳳手機、1個皮夾、現金約4000元,損失共計約5萬元。布之詐欺通緝犯,當場將陳男逮捕。隨後發現屋內還有另外三名友人在場,在場員警直覺事不單純,遂詳加調查是否與竊盜案有關。

在盤查過程中,另一名簡姓男子,在欲拿出證件予警方查證身分時,竟還從口袋掉落一包毒品海洛因,警方也當場依現行犯將其逮捕。隨後警方在房間天花板內發現蘇男遭竊的手機,一名李姓男子才向警方坦承,其行經蘇男的機車時因起了貪念,就順手將該提袋竊走,當警方來詢問時,情急之下才將提袋藏於出租套房的天花板內,以躲避警方查緝。

潘福良也指出警方於該案盤查過程中查獲詐欺通緝犯1名、毒品現行犯1名、竊盜現行犯1名,經蘇男報案後於2個小時內,即將所有遭竊財物全數返還於被害人。

鳳山分局呼籲,看見他人財物切勿心起貪念,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並要記得離開時隨手檢查自己的財物是否全數帶齊,以免產生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