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環保局日前獲報清水區一處土地有不明槽車進出,隨即會同清水警分局及保七三大二中隊員警到場稽查,發現土地已遭開挖並注入不明強酸廢液,當場即查扣相關車輛機具,同時執行污染應變處理,並立即啟動檢警環機制,由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如經調查確認違反管制標準,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要求污染行為人負起整治改善責任。
環保局表示,此次不肖業者違法傾倒廢酸液案件,現場查獲來自北部貨運公司、無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槽車一部,載運同樣來自北部再利用公司所收受的廢液至台中市傾倒,環保局立即啟動污染應變處理,防止廢酸液持續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環保局說,在證物保全前提下,第一時間除派員抽除坑洞內廢液至酸鹼值恢復至正常值pH 6以上,同時為確保附近民眾用水安全,目前以污染地點周邊約100公尺內使用地下水的用戶進行地下水水質採樣分析,並通報自來水公司檢視周邊是否有使用地下水及暫緩作為民生供水使用;針對抽除遭廢酸液污染的地下水,同步協調鄰近大型工業區污水廠進場處理,在地下水質檢測結果未出爐前,也通知污染地點周邊約250公尺內住戶如有使用地下水,先暫緩抽取使用地下水並配合環保局水質抽驗作業確認水質,以維護附近居民健康。
環保局進一步說明,此案涉及行政不法與刑事不法,地檢署透過跨域整合執法機制指揮辦案,目前全案已由檢警環團隊依法偵辦中,後續如經調查確認土地未符合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要求污染行為人負起整治改善的責任,同時也呼籲業者應委託合法的廢棄物清理機構進行清除及處理。
環保局提醒,執法無假期,此次非法傾倒廢液事件雖於雙十國慶逢連續假期前夕,但遇有不法情事,檢警環辦案團隊仍隨時啟動打擊不法,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違法棄置廢棄物涉及刑事責任,行為人除面臨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委託業者也須負連帶清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