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沒好報?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上PO文表示,自己日前在前往施工地點途中,撿到一個皮夾,為了避免敏感他沒有打開確認就直接送到派出所,沒想到失主卻反控訴他裡頭現金少了1萬元,後面又改口稱少了2萬元,最後還一舉提告,讓他相當無言直呼「早知道我就不管了」,並表示「人心真的太恐怖!好心幫忙也被告,這樣誰敢在幫助人?」網友也紛紛回應「擺明就是釣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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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表示,他是一名施工承包商,9月中旬在街頭施工,當時他在工作途中路上撿到一個皮夾,準備要送至警察局時,想到剛好下一個施工地點在泉州派出所旁邊,為了方便就沒有找臨近派出所,而是直接將皮夾送到泉州派出所,但當將皮夾送至派出我後,警察先生看見皮夾空的,問他裡面沒有現金嗎?他回答「不好意思,因為這東西很敏感,所以我沒打開就送到這來了」,對於怎麼不送就近的警局,原PO也說「因為我要施工的地點就在對面馬路,就順道過來(前後時間半小時以內)」後來他留下資料就離開了。

▲你的皮夾是長夾還是短夾呢?(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一名施工承包商見路上有皮夾,撿起後送至派出所,卻反遭失主提告。(示意圖/取自pixabay)
不料,當日下午警局打給他問他在哪個路段撿到,要調閱監視器「因失主說裡面一萬多塊不見了」,原PO則因沒打開確認也不知道裡面是什麼情況,正當原PO以為事件應就此打住時,警方一個月後又來電,聲稱皮將內有「2萬」不見了,要提告。

原PO傻眼表示「2萬多現金以自己的工作來說,真的不難賺,沒必要為了這點現金冒風險吃官司」,也抱怨失主說詞前後不一,甚至連警方都說「監視器跟送警察局的時間,都無法證明犯罪」但失主還是很堅持要提告,原PO直呼「好心還要被告,這樣誰還敢幫助人,人心真的太恐怖」抱怨還要等星期一到案說明。

貼文一處,網友也為原PO打抱不平「誰會傻到錢拿走,皮包才交給警察局的」、「所以不能怪現在的人愈來愈冷漠,因為太熱心公親變事主阿」、「告回去跟他求償啊⋯反正他沒證據硬萬要告是穩輸的」、「看看車禍,去幫跌倒的都會被指控是肇事者」、「擺明就是釣魚的,辛苦樓主了」,最後也勸世「要做好事之前最好要想想如何保護自己」、「拾金不昧只適合小朋友」、「撿到皮夾裡面沒錢就順手丟垃圾桶吧」。(編輯:林莞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