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順旅行社負責人劉信平被控,6年前復興航空即將公告停飛重訊前,率先出脫手中3419張興航股票、避損金額高達1754萬餘元,涉犯內線交易。劉否認犯罪,一審遭判3年2月,案經上訴,二審及更審均認為,劉出脫股票時間比網路上流傳停飛消息還晚,也無證據證明劉從興航內部人員得知相關訊息,改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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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控,劉的公司「百順」是復興航空票務代理業者;2016年11月16日,復興航空內部研議解散後,通知各旅行社停航1天的消息,百順發現興航訂位系統鎖死的異常情況,將消息轉知劉。劉為了避損,以每股5.04元至5.47元不等價格,分成79筆下單,其中有10筆以跌停價賣出,出脫全部興航股票共3419張,賣出金額達1754萬6510元。

檢方認為,劉得知消息,可預見是航空界重大異常情事,且當時市場上還沒有任何新聞報導,或興航公開證實的重大訊息,涉犯內線交易。

更二審根據興航內部員工之證詞、批踢踢、興航澄清新聞稿等資料可知,興航停航1天確實影響層面廣大,牽涉人數甚多,消息極有可能快速外流;停航1天甚至停業之消息,從2016年11月21日上午開始在業界、旅客、公眾間流傳、討論。

更二審認為,不能排除劉依據市場傳聞結合自身經驗判斷,決定全數出脫名下興航股票之合理可能,劉的行為不構成內線交易罪,改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