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9日電)吳姓男子日前在捷運大坪林站搭手扶梯時涉嫌偷拍前方女性裙底,路人發現後大聲示警,他立即落荒而逃,警方7日通知吳男到案,他矢口否認偷拍,稱是彎腰撿錢,全案函送法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江陵派出所接獲受害女子報案,稱9月29日深夜在捷運大坪林站搭手扶梯時遭偷拍。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31歲吳男,並發現吳男事發後還跑到一處暗巷換衣服再騎車逃逸,經比對車牌才通知他到案。
吳男向警方供稱,是看到地上有硬幣才彎腰、伸手去撿,沒有要偷拍,且是因為被路人誤會,才緊張逃跑。警方詢問後依涉嫌妨害秘密罪函請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編輯:管中維)1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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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向警方供稱,是看到地上有硬幣才彎腰、伸手去撿,沒有要偷拍,且是因為被路人誤會,才緊張逃跑。警方詢問後依涉嫌妨害秘密罪函請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編輯:管中維)11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