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間,南投發生一起感情糾紛,一名張姓男子因不滿吳姓女友分手,竟直接開車到吳女服役的南投集集兵整中心,朝女方衝撞並輾壓,導致吳女全身多處骨折,歷經多次開刀救治,雖無生命危險,但仍面臨下半身嚴重受傷,需長期復健。案經南投地院審理,認為張男客觀上有足以致人於死動機,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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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判決書指出,吳女為志願役女軍人,今年5月間,回到集集兵整中心歸營時,遭男友張男開車衝撞並倒車輾壓,當時吳女父親也在場。張男犯案後逃逸,落網後辯稱,係因不滿吳女要分手,才一時氣憤鑄下大錯,犯案後也準備自首,只不過警方先一步找上門。但檢警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張男早有預謀,且2次衝撞並倒車輾壓,顯然想欲吳女於死地。

案經南投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根據監視器畫面來看,張男衝撞毫無減速,也無下車察看,另外,張男等一連串行為,具有殺人之故意,並造成被害者極嚴重之傷害,客觀上足以致人於死,因此依法判處7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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