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台灣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業務,行政院今(29)日通過「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移交受刑人條約」,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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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審議程序。

法務部說明,為促進我國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司法互助、受刑人移交業務,雙方爰擬簽署「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及「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移交受刑人條約」。

法務部指出,經報奉行政院同意辦理在案,接續由法務部長蔡清祥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總理兼司法部長龔薩福完成簽署,並依《條約締結法》第8條規定函請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