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一名小四女學童,因為違規穿越馬路,遭到轄區警員開300元罰單,後續拿著紅單回家大哭,引發家長痛批「不能以勸導的方式嗎?」,更將事件PO上爆料公社,引發議論;對此,轄區板橋警分局表示,不管成年或未成年,未依規定穿越馬路除了危險外,也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一名家長在臉書《爆怨公社》上憤怒表示,女兒唸小學四年級,徒步在板橋一處路口被警察依「行人不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開出紅單,讓家長不滿直呼「國小四年級被開紅單,真的有這必要嗎?不能先用勸導的方式嗎」,一個小女生被嚇到回家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怒斥「政府真的有缺錢缺成這樣嗎?」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部分家長認為「應該先用勸導的吧!直接開單真的會讓小孩嚇到」,也有網友力挺警方依法開單沒有錯,「錯就是錯,何不機會教育?你有身為家長的自覺嗎?」、「你應該感謝警察用罰單幫你家小孩擋一次劫,我想你應該是不想警察用通知家屬的方式找你吧」。
轄區板橋警分局表示,本案行人違規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可勸導項目內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十四歲之人違規,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本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送達程序。
警方也呼籲,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請務必遵守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原則。(編輯:孫唯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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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部分家長認為「應該先用勸導的吧!直接開單真的會讓小孩嚇到」,也有網友力挺警方依法開單沒有錯,「錯就是錯,何不機會教育?你有身為家長的自覺嗎?」、「你應該感謝警察用罰單幫你家小孩擋一次劫,我想你應該是不想警察用通知家屬的方式找你吧」。
轄區板橋警分局表示,本案行人違規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可勸導項目內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十四歲之人違規,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本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送達程序。
警方也呼籲,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請務必遵守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原則。(編輯:孫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