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陳姓男子今年5月確診,他明知應遵守居家隔離政策,卻提前一天外出騎腳踏車,卻因另案在萬華街頭遭警方查獲,他違規外出的劣跡才曝光,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起訴,依該規定,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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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查出,陳男5月3日確診,依當時隔離規定10天,須自5月3日隔離至5月13止,但陳男卻在12日早上,從萬華區住居所騎腳踏車出門,上午11時25分,陳因另案被萬華分局員警緝獲,警方清查發現他是確診者,還有1天才解除居隔,因此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為,陳男明知確診後應居家隔離,卻不顧其他人有可能被他傳染的風險,提早一天偷跑出門,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條例》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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