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下旬收到兩份出版品,一是聯合信用卡中心40週年特刊,一是經濟學人雜誌(內有信用卡組織問題專文),這兩者的交集就是Payment,我之所以特別有感,因為四十年前,曾為中華企管公司翻譯德國名著「付款與付款確保」(Zahlung und Zahlungssicherung),五十年前碩士論文,也以貿易付款為重心,個人生涯,關心Payment已久,也深感支付是一項既平常但卻攸關民生經濟的大事。
人類是經濟動物,有商業活動,就有支付,大至國際貿易,小至零售交易,從互易到跨國貨幣的結算,都涉及支付,加上數位時代來臨,科技使支付更快速、更安全、門檻更低,也更容易達到去中介化(Disintermediation)的境界,無卡片、跨通路的支付,甚至結合數位貨幣,都應該是水到渠成。
聯合信用卡中心成立倏忽40周年,台灣早期因「遠來和尚」反對信用卡,所以1974年民間業者以簽帳卡為名發行支付工具,猶須表明沒有信用功能,紀念特刊內雖號稱當年係台灣第一張信用卡,其實妾身未明。記得當時中國信託公司(中信商銀前身)友人前來推廣簽帳卡,仍需特別聲明非信用卡,以免觸法。1988年國產信用卡合法化,且在聯卡中心下有一共同品牌,可惜命運多舛,九零年代Visa、 Master國際品牌獲准在台發行,又值國人海外旅行風行,所以梅花標誌的聯合信用卡一蹶不振,1998年雖以U卡重出江湖,但仍飲恨收場,現在幾乎無人記憶。翻閱聯卡中心四十年特刊,其實就是國產信用卡一再重新定位的歷史。嚴格言之,台灣至今縱使是國內市場,仍是國際品牌橫行,沒有自有品牌的信用卡,不免有點感傷,看到特刊中臚列十餘國家,都有自有品牌的信用卡,此種感覺更為強烈,相信或多或少與當年門戶開放過急有關。這種情緒性反應下,不禁想到,聯卡中心五十年的特刊(如果有的話),要如何描述屆時的Payment呢?
同一時間,看到經濟學人Duopoly hurts consumers and retailers(雙頭壟斷損及消費者與店家)的標題,談到國際信用卡組織利潤豐厚,V及M兩家不僅佔全美交易3/4,也是全球獲利最高公司(淨利率達51%及46%)之一,這些信用卡平台,主要收入是抽取交易金額的2-3.5%,尤其在美國幾無上限,不似歐盟有0.3%法定上限,或像中國電子支付約在0.1%之譜,這些經由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透過轉嫁,就有經濟學人所謂「損及消費者與店家」之說,這中間又以用不到各種優惠計畫的低收入家戶,負擔最重。前些日子(7/28),十年前引進簽帳卡費用上限的美國參議員Richard Durbin,又提案立法Credit Card Competition Act,並獲得跨黨議員支持,希望店家對信用卡平台有選擇權,其中一家又必須是小型組織。結果如何,各方角力下,尚無定論,但表示信用卡平台的暴利,已成眾矢之的,非信用卡的支付終將抬頭。
支付衍生的問題,千絲萬縷,由賒帳到簽帳單、由簽帳卡到信用卡、由卡片到無卡(app-based),未來如有CBDC或是DCEP(央行數位貨幣),日常生活的支付,必將有重大改變。中秋前夕,中國人民銀行發表談話,要在數位時代「錢同幣、幣同形」的基礎上,實現數位人民幣與電子支付工具的互聯互通,消費者更可「一碼通掃」,目前正推動加載智慧合約方式,完成訂製化支付,如此普惠金融的發展,又將是另一番景象,中央銀行、金管會幸勿以為是杞人憂天。
●作者:陳冲/ 行政院前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 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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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信用卡中心成立倏忽40周年,台灣早期因「遠來和尚」反對信用卡,所以1974年民間業者以簽帳卡為名發行支付工具,猶須表明沒有信用功能,紀念特刊內雖號稱當年係台灣第一張信用卡,其實妾身未明。記得當時中國信託公司(中信商銀前身)友人前來推廣簽帳卡,仍需特別聲明非信用卡,以免觸法。1988年國產信用卡合法化,且在聯卡中心下有一共同品牌,可惜命運多舛,九零年代Visa、 Master國際品牌獲准在台發行,又值國人海外旅行風行,所以梅花標誌的聯合信用卡一蹶不振,1998年雖以U卡重出江湖,但仍飲恨收場,現在幾乎無人記憶。翻閱聯卡中心四十年特刊,其實就是國產信用卡一再重新定位的歷史。嚴格言之,台灣至今縱使是國內市場,仍是國際品牌橫行,沒有自有品牌的信用卡,不免有點感傷,看到特刊中臚列十餘國家,都有自有品牌的信用卡,此種感覺更為強烈,相信或多或少與當年門戶開放過急有關。這種情緒性反應下,不禁想到,聯卡中心五十年的特刊(如果有的話),要如何描述屆時的Payment呢?
同一時間,看到經濟學人Duopoly hurts consumers and retailers(雙頭壟斷損及消費者與店家)的標題,談到國際信用卡組織利潤豐厚,V及M兩家不僅佔全美交易3/4,也是全球獲利最高公司(淨利率達51%及46%)之一,這些信用卡平台,主要收入是抽取交易金額的2-3.5%,尤其在美國幾無上限,不似歐盟有0.3%法定上限,或像中國電子支付約在0.1%之譜,這些經由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透過轉嫁,就有經濟學人所謂「損及消費者與店家」之說,這中間又以用不到各種優惠計畫的低收入家戶,負擔最重。前些日子(7/28),十年前引進簽帳卡費用上限的美國參議員Richard Durbin,又提案立法Credit Card Competition Act,並獲得跨黨議員支持,希望店家對信用卡平台有選擇權,其中一家又必須是小型組織。結果如何,各方角力下,尚無定論,但表示信用卡平台的暴利,已成眾矢之的,非信用卡的支付終將抬頭。
支付衍生的問題,千絲萬縷,由賒帳到簽帳單、由簽帳卡到信用卡、由卡片到無卡(app-based),未來如有CBDC或是DCEP(央行數位貨幣),日常生活的支付,必將有重大改變。中秋前夕,中國人民銀行發表談話,要在數位時代「錢同幣、幣同形」的基礎上,實現數位人民幣與電子支付工具的互聯互通,消費者更可「一碼通掃」,目前正推動加載智慧合約方式,完成訂製化支付,如此普惠金融的發展,又將是另一番景象,中央銀行、金管會幸勿以為是杞人憂天。
●作者:陳冲/ 行政院前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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