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小港現任高雄市議員陳麗娜參不參選引發爭議,上週六(3)日晚間該區民進黨籍市議員候選人黃彥毓舉辦「林宛蓉議員與黃彥毓聯合服務處成立大會」並於臉書分享過程時,引來國民黨新人陳識民留下「眼框含淚微笑」的表情符號。黃彥毓表示,雖然與陳識明為不同政黨,在年底選舉是競爭關係,但新人惜新人,會替他打氣加油,希望他能堅持從政初衷,繼續向前行。
黃彥毓也向國民黨提出質疑,面對陳麗娜現在要以無黨籍參選,是要視同脫黨參選黨紀處份?還是欣然接受並繼續以黨繼續推薦其參選?在陳麗娜沒有退黨或被開除黨籍的前提下,國民黨在這一次年底的選舉都是「騙」。
黃彥毓表示,上週六林宛蓉議員在該晚會中,將象徵傳承的火把給黃彥毓,並宣告連同服務處交接給黃彥毓,期待選民能夠與她一樣給新人一個機會。黃彥毓表示,國民黨原本初選提名三席,但9/2登記截止日前卻被陳麗娜突襲登記參選,國民黨在前鎮小港的選票從三人變成四人共享,林宛蓉與陳麗娜皆是現任的議員,但對於同黨的新人態度卻差很大,也難怪陳識明會在自己臉書中留下含淚微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黃彥毓表示,去年民進黨內初選時,林宛蓉宣布不尋求連任,全力拉抬自己參選,對於林宛蓉栽培後輩的做為十分欽佩,國民黨初選時陳麗娜也曾表態不連任要接棒給自己的呂姓助理,但呂姓助理於初選角逐失利,由陳識明勝出,結果陳麗娜卻在最後一天搶登記,不全力支持初選出線的陳識民,還宣稱只有透過她自己參選才能呼籲支持者配票,讓國民黨能全壘打,讓人不禁懷疑是不是因為國民黨初選勝出的新人不是她屬意的人?
針對今天下午陳麗娜發表退黨聲明中表示「為顧全大局,維護國民黨初選參選人權益,陳麗娜決定退回政黨推薦,不參與國民黨配票,以無黨身分參選」,黃彥毓痛批,陳麗娜只想佔婦女保障名額,欺負年輕人、破壞制度,且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31條規定,要撤銷黨籍推薦,必須在登記前(也就是9/2前),期限已過,根本無法撤回,到現在還在騙!
黃彥毓認為,陳麗娜就算以無黨籍參選,還是掛著國民黨籍,再怎麼樣都還是會影響到陳識明的票,雖然這是國民黨自己的家務事,但一樣是新人參選,這種不公義的行為根本在玩弄民主。黃彥毓也透露,不只在粉絲團,陳識明也在自己私人臉書留下「羨慕」兩個字,可見陳麗娜的突襲參選對其傷害多深,只能從外尋求溫暖。
高市選委會表示,有關傳聞有候選人表示欲退回政黨推薦書以無黨籍參選,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2項規定:「經政黨推薦之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政黨得於登記期間截止前,備具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撤回推薦書,向原受理登記之選舉委員會撤回推薦,逾期不予受理。」
選委會於新聞稿中強調,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須由原推薦之政黨於登記期間截止前,即9月2日下午17:30分前,向原受理登記之選舉委員會撤回推薦,惟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迄該截止期限前並未收到任何「候選人政黨撤回推薦書」,因此屆時該候選人選舉公報上仍會刊載候選人推薦之政黨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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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彥毓表示,上週六林宛蓉議員在該晚會中,將象徵傳承的火把給黃彥毓,並宣告連同服務處交接給黃彥毓,期待選民能夠與她一樣給新人一個機會。黃彥毓表示,國民黨原本初選提名三席,但9/2登記截止日前卻被陳麗娜突襲登記參選,國民黨在前鎮小港的選票從三人變成四人共享,林宛蓉與陳麗娜皆是現任的議員,但對於同黨的新人態度卻差很大,也難怪陳識明會在自己臉書中留下含淚微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黃彥毓表示,去年民進黨內初選時,林宛蓉宣布不尋求連任,全力拉抬自己參選,對於林宛蓉栽培後輩的做為十分欽佩,國民黨初選時陳麗娜也曾表態不連任要接棒給自己的呂姓助理,但呂姓助理於初選角逐失利,由陳識明勝出,結果陳麗娜卻在最後一天搶登記,不全力支持初選出線的陳識民,還宣稱只有透過她自己參選才能呼籲支持者配票,讓國民黨能全壘打,讓人不禁懷疑是不是因為國民黨初選勝出的新人不是她屬意的人?
針對今天下午陳麗娜發表退黨聲明中表示「為顧全大局,維護國民黨初選參選人權益,陳麗娜決定退回政黨推薦,不參與國民黨配票,以無黨身分參選」,黃彥毓痛批,陳麗娜只想佔婦女保障名額,欺負年輕人、破壞制度,且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31條規定,要撤銷黨籍推薦,必須在登記前(也就是9/2前),期限已過,根本無法撤回,到現在還在騙!
黃彥毓認為,陳麗娜就算以無黨籍參選,還是掛著國民黨籍,再怎麼樣都還是會影響到陳識明的票,雖然這是國民黨自己的家務事,但一樣是新人參選,這種不公義的行為根本在玩弄民主。黃彥毓也透露,不只在粉絲團,陳識明也在自己私人臉書留下「羨慕」兩個字,可見陳麗娜的突襲參選對其傷害多深,只能從外尋求溫暖。
高市選委會表示,有關傳聞有候選人表示欲退回政黨推薦書以無黨籍參選,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第2項規定:「經政黨推薦之區域、原住民立法委員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政黨得於登記期間截止前,備具加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政黨圖記之政黨撤回推薦書,向原受理登記之選舉委員會撤回推薦,逾期不予受理。」
選委會於新聞稿中強調,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須由原推薦之政黨於登記期間截止前,即9月2日下午17:30分前,向原受理登記之選舉委員會撤回推薦,惟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迄該截止期限前並未收到任何「候選人政黨撤回推薦書」,因此屆時該候選人選舉公報上仍會刊載候選人推薦之政黨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