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價居高不下的時代,建商主打預售屋相對容易買入,還具有低自備、可分期、全新屋等優勢,因此成為首購、年輕族族群的優先選擇;台中市議員謝志忠接獲陳情,豐原某預售屋,第一期準備交屋的257戶,住戶們買了近3年的預售屋,終於在期待下準備交屋,但突然收到建商的「更正同意書」,寫到原本土地預定買賣契約中,約定的「土地持有比例」,要大幅縮水近1518%左右,導致每個住戶影響近80-100萬元左右。且沒有規劃價款找補,謝志忠指出,依據民法第359條、行政院消保處定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建商與住戶簽訂的合約,都是建商必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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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志忠表示,幾乎大部分的住戶都是首購、青年成家買的第一間房,都是積鑽辛苦錢好不容易購屋,但建商一句「代書誤植」、同意書再寫「依法規修改」,如果以當時的合約簽訂價格計算,所有人平白無故損失約80-100萬,257戶就多賺兩億。


住戶表示,建商的同意書內容,完全沒有提到依法規定的價款找補,突襲式的方式,在驗完屋就要求住戶要同意書簽約,甚至表示如果期限內不簽,就無法給門牌、交屋,態度強硬,讓人感覺被坑!賣方解釋過程說是代書誤植,但同意書又寫是依法規修改,究竟依據到底是甚麼?必須提出證據。


謝志忠指出,在「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部分,依規定,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房屋登記總面積如有誤差,其不足部分賣方均應全部找補,一切白紙黑字清清楚楚,賣方必須負責,所有住戶皆是建商賺進大把鈔票的貢獻者,要求建商必須要拿出良心。


一百多戶住戶上週連署成立自救會,共同強力向建商提出三大訴求,1履行合約、2如期交屋、3價款找補,依法規行事應有的公平權益。更要求建商必須舉辦公聽會,把情況說清楚講明白,並要求台中市都發局與消保官列席,保障數百位市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