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採購網中出現了「111年度南部院區國慶煙火活動場域維護及設備租賃開口勞務案」的標案,預算金額980,157元,採購單位為故宮博物院。國政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認為,故宮身為國內首屈一指的博物館,卻容許院區施放煙火,還要自掏腰包維護,極不恰當,也非常危險,更有違法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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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訂有《國立故宮博物院災害緊急應變作業要點》,明定「本院文物庫房及相連居室一律禁止明火,院區因工程施作有使用明火必要者,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獲核可後始得為之」(第20點),《故宮場地設施管理及申請使用要點》中,也全面禁止「使用明火、爆竹、瓦斯、噴灑粉塵、粉末、氫氣灌充設備或其他危險化學藥劑」(第11點)。

陳學聖提及,2018年嘉義縣舉辦台灣燈會,曾於南院外西北側施放煙火,火星疑因風勢助長,已發生過火災。2020年11月,農委會農糧署又與南院合辦「古代的禮儀與樂曲」特展,花了2700多萬元,辦了一場流水席,現場擺放許多瓦斯桶和火爐,對古物安全構成威脅,再次引起非議。

依《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院區園區管理要點》規定,嚴禁於園區「燃放鞭炮、婚喪喜慶活動、曝曬衣物或其他物品者」,違者南院得予制止、拒絕入園或勒令離園。陳學聖質疑,在園區燃放鞭炮,南院得予制止、勒令離園,那中央在南院院區放國慶煙火,誰來制止? 

陳學聖表示,博物館的功能是搜藏、展示、研究和教育,至於放煙火,則與博物館的專業無關。他要請問,羅浮宮、大英博物館、紐約大都會博物館,這些與故宮齊名的世界級博物館,敢在自家院區施放煙火嗎?

陳學聖呼籲,故宮應該守法自重,注意公共安全,細心呵護館藏,並且尊重專業,善盡博物館職責,維持世界級應有的格調,千萬不要「引火燒身」、「玩火自焚」,鬧出世界級的大笑話。2018年燈會及2022年國慶的煙火施放,都在嘉義縣,也都在地方選舉期間,不管是否為了選舉造勢,都歡迎煙火來嘉義,但請換個地點,尊重明文規定,饒了故宮南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