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於8月23日遭判刑12年、即刻入獄服刑並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約14億台幣),成為大馬史上第一位入獄的前首相。幾天後,納吉的妻子羅斯瑪(Rosmah Mansor)因涉嫌向業者索賄換取政府工程的貪污罪名成立,在9月1日遭判10年有期徒刑及9億7000萬令吉(約66億台幣)的巨額罰款。吉隆坡高等法院法官指出,羅斯瑪所犯下的3項貪污罪名全部成立,法官允許羅斯瑪暫緩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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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歲的羅斯瑪被控在丈夫納吉擔任首相期間,於2016年到2017年之間向某業者收賄,以換取協助該業者拿下政府單位2.79億美元的太陽能供電計劃合約。對此,羅斯瑪否認犯罪,她仍可向上級法院對高等法院的裁定提出上訴。

羅斯瑪事後表示,「我承認對今天發生的事情感到非常難過...沒有人看到我拿錢,也沒有人看到我數錢…但如果這是結論,就把結果交由上帝審判吧!」雖然羅斯瑪的律師向法院求處一天監禁,但是檢方則提出「最高刑期,或是接近最高刑期」的監禁。

檢察官認為,羅斯瑪利用權勢向業者索賄1.875億令吉(約12.5億台幣),並向取得該項標案的公司主管那裡索賄650萬令吉(約4400萬台幣)。

不過,羅斯瑪反認犯罪,並強調自己是被前助理以及參與該政府工程計劃的官員和員工誣陷。

過去納吉就曾因為和妻子羅斯瑪的生活過於豪奢屢屢遭到批評,納吉在2018年大選落敗後,夫妻兩人就成為新政府打擊貪腐的重要目標。

▲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因涉貪入獄服刑。(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因涉貪入獄服刑。(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Razak)因涉及在任內對「一馬發展公司(1MDB)」挪用大筆資金,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及2.1億令吉,於8月23日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