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31)日召開「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1次會議,由召集人、教育部政務次長劉孟奇主持,共有委員22人出席,達全體委員人數2/3,首次會議凝聚委員共識,建立議事規範與審議重點,預計下周二、三再召開會議審查,並公布專輔學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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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4月三讀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明訂教育部組成私校退場審議會,負責審議專案輔導學校的認定、免除,此後,經退審會認定的名單,將立即向社會大眾公告。

教育部在今天召開首屆私校退場審議會第1次會議,為奠定後續議事基礎,討論到「教育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設置秘書小組」、「退場審議會委員迴避規定、保密規定及發言人機制」、「退場審議會會議規範」、「專案輔導學校審議重點及原則」、「專案輔導學校之改善期間審議原則」及「專案輔導學校之認定審議程序」等6個案由。

教育部指出,為配合會議運作,經與會委員決議同意退場審議會設秘書小組辦理會議行政作業。另本次會議通過訂定退場審議會迴避規定、保密規定與會議規範,並就專案輔導學校審議重點、原則及程序等建立審議機制。

教育部說,本次會議決議建立發言人機制,會議中決議事項如需對外發言時,由召集人、教育部政次劉孟奇或其指定教育部機關代表委員,於會後代表退場審議會,統一對外發言。

今天會議沒有討論到專輔學校名單,私校退場審議會將在下周二、三再次召開會議,最快下周二首批專輔學校名單就會出爐。

據了解,教育部規定,在私校退場條例公告後被認定是專輔者,改善期為2年,但在條例公告實施前已納為專輔者,若仍被退審會認定為專輔學校,最多只有1年改善期,但狀況惡劣者,改善期可能短到只有1或3個月,若屆時仍未改善,教育部可在下學年令全部停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