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要除了要注意行車安全,也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避免被開單損了荷包,近日就有一名網友抱怨,他在停紅燈時不過是沒停在格線內,居然就因此吞了900元罰單,讓他相當無奈,貼文曝光後立即引起熱議,有網友認為「本來就該停格子裡吧」,也有人質疑「假如白線格內都停滿了機車,被迫停在外面,不就鐵定會被拍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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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在臉書「記憶八德」中貼文,他表示在收信時突然發現自己吃了一張罰單,原來是某天晚上騎車在停紅燈時,沒有停在機車停車格線內,被以「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開罰900元,這讓他無奈喊:「奉勸各位八德的鄉親們,在停紅燈的時候要記得停在格子裡不要超線,儘管煞車煞不住也要死命的煞,以免哪天收到罰單連為什麼被開單都不知道。」 

▲(圖/翻攝自臉書「記憶八德」)
▲一名網友抱怨,他在停紅燈時不過是沒停在格線內,居然就因此吞了900元罰單。(圖/翻攝自臉書「記憶八德」)
貼文曝光後,留言區引起網友一片熱議,「這裡很常停出去欸,感謝原PO提醒」、「本來就該停格子裡吧」、「基本常識吧,有些人一定要越過停止線,好像覺得能搶先出發很高興似的」、「最近開始有了科技執法的罰單!很多越線受罰的」、「很多很愛超線的,不知道超線到底是什麼心態」、「以個案來說,這個其實沒有莫名其妙吧…會煞不住等於車速太快,停車格這麼空也沒有太擠的問題」、「我自己有被行車記錄器拍一張轉彎壓到線,也只能默默拿去繳然後以後多注意了,畢竟我是真的違規」。 

不過,也有網友質疑,「車很多的時候格子夠停嗎?還有機車停車格被汽車占用了怎麼辦?那這種情況停外面算違規嗎」、「有時看到格子都被轎車停滿了」、「汽車停在機車格的,還有在奇怪地方停紅燈躲陰影,這些更需要開單吧」、「假如白線格內都停滿了機車,被迫停在外面,不就鐵定會被拍照的」。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若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賴禹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