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舉辦的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於昨(24)日結束,包括美國、韓國、英國、澳洲、比利時、印尼、我國等官方、學者專家及民間組織代表,分享新冠疫情、數位科技之人口販運新趨勢,提供具體防制對策及建言,並特別針對犯罪所得之扣押及沒收,進行豐富實質的討論。本次工作坊,更由長期關注人口販運工作的重要人士,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委員翁燕菁及李凱莉、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王皇玉,分別擔任相關議題主持人,使大會活動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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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國際工作坊,各國也有端出一些人口販運防制的重要措施,如韓國女性兒童政策審議委員Mr. Soung, Jea Hyen表示,針對兒少的數位性犯罪,已建構特殊的緊急臥底調查程序外,臥底調查取得的犯罪證據亦能更容易被法院承認;比利時檢察官Mr. Kenny Van de Perre則提出,人口販運案件集中由安特衛普法院其中一庭審理,取得一致的判例法;臺灣臺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士帆也指出,構成勞力剝削犯罪而應發給薪資,係減省的消極財產上利益,仍屬犯罪所得,應可以就加害人的整體責任財產(動產、不動產或其他財產權利)酌量扣押。

移民署表示,犯罪集團會運用各種方法隱藏犯罪所得,尤其是人口販運等具有跨國性質的犯罪型態,犯罪金流常常隱藏或流到國外,傳統式的打擊犯罪合作事項,通常是與國外司法或執法單位建立,將來更要加強有關沒收扣押金融交易、財產買賣等標的合作協議,由我國法務、金管、警政等相關機關共同與國外商談,加強提升阻斷犯罪集團從事跨國犯罪的機會,落實「無人可因犯罪而獲有利益」的公平正義原則。

人口販運不僅是嚴重侵害人身自由、更是戕害心理的人類犯罪類型,國工坊已連續13年舉辦,每年均針對不同議題進行研討,本次工作坊的相關建言,如防制數位犯罪、執行沒收扣押犯罪所得等有效手法及法律規範,讓參與會議的在台使節代表、國內公部門及民間組織等人員,均感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