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台大論文涉嫌抄襲,遭台大撤銷碩士學位,中華大學也啟動審核其2008年的碩士論文是否抄襲,今(24)日公布調查結果及審議過程,審議委員會決議,認定該論文確實存在抄襲情事且情節重大,也撤銷其碩士學位。對此,林智堅由委任律師發聲明表達遺憾,並強調收到校方通知內容後,會研議如何進行救濟。
林智堅日前遭台北市議員王鴻薇爆料,指出林在2008年就讀中華大學科技管理所碩士所發表的論文「以TCSI模式評估國內某科學園區之週邊居民滿意度」,與同年6月竹科委託中華大學完成的期末報告「以TCSI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週邊居民滿意度」,無論在標題、內文及數據都很雷同,甚至連錯字都一樣。
隨後中華大學收到檢舉,由校內外專業人士組成審議委員會進入調查程序,林智堅和指導老師賀力行曾到學倫會說明完成碩論的過程。
中華大學指出,在2022年7月7日和8日,陸續接獲具名檢舉信函及教育部來函,檢舉該校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林智堅,在2008年7月的碩士學位論文「以 TCSI 模式評估國內某科學園區之週邊居民滿意度」,涉嫌抄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在2008年間,委託本校科技管理學系執行之研究計畫期末報告書「以 TCSI 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民眾滿意度」。
學校經檢視檢舉函、教育部公函內容,並對涉案碩士學位論文及研究計畫期末報告初步比對後,決定應予以立案調查。其後,依據「中華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相關規定,委員由過半數為校外學者專家組成,於2022年7月14日成立本案學位著作抄襲審議委員會,調查、處理本案。
中華大學表示,審議委員會自2022年7月14日至8月16日,共召開6次審查會。過程中,除給予被檢舉人及其他關係人,充分提出書面說明及相關佐證資料之時間及機會外,並邀請被檢舉人及關係人出席審查會議,進行口頭說明及答詢,徹底保障渠等應享有之程序權利。
審議委員會基於被檢舉人及關係人所提書面說明、資料、現場說明及答詢內容,於釐清本案事實後,同時參考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所界定「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寫文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者。」之抄襲定義,以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3點第3款「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之抄襲定義,認定林智堅就本案碩士學位論文的寫作,確實存在抄襲情事且其情節重大。
中華大學指出,於8月22日收到審議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後,依據該校「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第12點規定,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並公告註銷其學位證書。
中華大學重申,本案調查、處理過程中,為維護本案審議委員會職權行使的公正性及結論的正確性,包含董事會成員在內之任何人員,並未干涉審議委員會的職權行使且未對外擅自發言,所有參與本案調查的人員,包括審議委員、被檢舉人、關係人等也簽署保密切結書,同意不對外發布任何與本案調查有關消息。
中華大學完全尊重審議委員會的調查結論,並根據其結論依法執行後續相關程序,本案當事人等若對本案調查、處理有任何疑問,當事人可提起救濟程序,主張自己權利。
對此,林智堅由委任律師黃帝穎發出聲明表示,「尚未收到中華大學公文,對於中華大學學倫會公佈之審議結果感到遺憾,將在收到校方通知內容後,與律師研議如何進行救濟」。
教育部表示,尚未接獲中華大學撤銷林智堅學位之公文,也尚未接獲林智堅訴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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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中華大學收到檢舉,由校內外專業人士組成審議委員會進入調查程序,林智堅和指導老師賀力行曾到學倫會說明完成碩論的過程。
中華大學指出,在2022年7月7日和8日,陸續接獲具名檢舉信函及教育部來函,檢舉該校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林智堅,在2008年7月的碩士學位論文「以 TCSI 模式評估國內某科學園區之週邊居民滿意度」,涉嫌抄襲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在2008年間,委託本校科技管理學系執行之研究計畫期末報告書「以 TCSI 模式評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民眾滿意度」。
學校經檢視檢舉函、教育部公函內容,並對涉案碩士學位論文及研究計畫期末報告初步比對後,決定應予以立案調查。其後,依據「中華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相關規定,委員由過半數為校外學者專家組成,於2022年7月14日成立本案學位著作抄襲審議委員會,調查、處理本案。
中華大學表示,審議委員會自2022年7月14日至8月16日,共召開6次審查會。過程中,除給予被檢舉人及其他關係人,充分提出書面說明及相關佐證資料之時間及機會外,並邀請被檢舉人及關係人出席審查會議,進行口頭說明及答詢,徹底保障渠等應享有之程序權利。
審議委員會基於被檢舉人及關係人所提書面說明、資料、現場說明及答詢內容,於釐清本案事實後,同時參考美國大學教授協會所界定「利用他人之想法、方法或所寫文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利用人本身之作品者。」之抄襲定義,以及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3點第3款「援用他人之申請資料、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未註明出處。註明出處不當,情節重大者,以抄襲論。」之抄襲定義,認定林智堅就本案碩士學位論文的寫作,確實存在抄襲情事且其情節重大。
中華大學指出,於8月22日收到審議委員會的調查報告後,依據該校「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第12點規定,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並公告註銷其學位證書。
中華大學重申,本案調查、處理過程中,為維護本案審議委員會職權行使的公正性及結論的正確性,包含董事會成員在內之任何人員,並未干涉審議委員會的職權行使且未對外擅自發言,所有參與本案調查的人員,包括審議委員、被檢舉人、關係人等也簽署保密切結書,同意不對外發布任何與本案調查有關消息。
中華大學完全尊重審議委員會的調查結論,並根據其結論依法執行後續相關程序,本案當事人等若對本案調查、處理有任何疑問,當事人可提起救濟程序,主張自己權利。
對此,林智堅由委任律師黃帝穎發出聲明表示,「尚未收到中華大學公文,對於中華大學學倫會公佈之審議結果感到遺憾,將在收到校方通知內容後,與律師研議如何進行救濟」。
教育部表示,尚未接獲中華大學撤銷林智堅學位之公文,也尚未接獲林智堅訴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