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工業區公有道路側溝,市府可以出租收租金賺錢嗎?今(15)日市議員楊正中在議會財經業務質詢時表示,台中工業區有廠商向他陳情,指市府每年都向工廠收取廠房外的道路側溝租金16694元,還有110萬元的保證金,這合理嗎?他批市政府有缺錢缺到這種地步嗎?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楊正中說,工業區一路的道路範圍包括了排水測溝,但有廠商向他陳情,指每年都被市府收取道路側溝的租金1萬餘元,外加保證金110萬元。他向都發局調分區使用圖,分區使用圖和現況圖都沒有改變,排水測溝明顯看出是在道路範圍內,而工業區內的廠房建築,其建築線、留設空地和退縮空間都在排水溝後面,完全沒有通行權的問題。


楊正中質疑,從副市長以下局處長都答復要依工業區相關管理辦法規定,但整個台中工業區的側溝和道路都沒有在收租金,為何市府經發局會單獨向這家廠商收取道路側溝的租金?


楊正中指出,這塊土地從以前到現在都是做排水溝使用,一旁廠商只因緊臨在排水溝後面,要興建廠房時,市府就要求廠商要承租這個面積119平方米的側溝,一年租金16694元,保證金要收110萬元,這合理嗎?


經發局長張峯源則說,工業區側溝產權是公有地或國有地,經發局主管,公有地出租都有其辦法,市府都依照規定來辦理,之前在工業區也有類似案例。


張峯源說,土地是市府的,廠商使用市府的地,就要依相關規定來辦理;會後會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來討論,看如何解決這事情。


經發局工業科科長潘守廉表示,現況如議員所言就是道路旁的側溝,但都市計畫圖卻標示為乙種工業區,現況與分區有衝突,將開會找都發局釐清討論,看是透過通檢或專案檢討來處理,讓建築可以銜接道路,不是跨過畸零地但現況卻是道路和側溝的狀況,做成確立的法令解釋,依法來處理。


楊正中批評,這是很不合理的事情,市府不能因為有前例,就跟著收租金,法律上合不合理?台中市政府有缺錢缺到這種地步嗎?經發局觀念錯誤,對法律認知也誤解,造成民怨還不知改善,工業區廠商的建築都在排水溝後面,沒有承租也沒有通行權問題,就只有市府獨有這問題,請市府要釐清這件事好好處理。